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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后房屋主体结构不合理的可以要求退房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9 ℃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 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 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 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
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
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
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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