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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房产局详解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手续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2 ℃

  近日有网友咨询:我父亲去世十五年了,母亲健在,我是家里的独生子。请问,如果将父亲名下的房产,过户成我的名字,办理房产赠与需要哪些材料?

  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回复如下:

  您好:父亲去世了,父亲名下的房产不能办理赠与过户,只能办理继承过户。首先到公证机构或者到法院办理继承手续,然后继承人夫妻双方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产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母亲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继承过户 (母亲与儿子共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母子之间再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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