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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如何办理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7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房产继承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以。只有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一、派出所开证明

  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公证处公证

  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需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是已经公证过的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申请人必须是继承人,所需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

  5、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税费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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