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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的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4 ℃

  文章解答了房产过户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过户,房产过户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等相关信息咨询。

  房地产买卖、交换或者抵债的当事人一方违反转让合同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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