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17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房屋过户问题咨询回复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5 ℃

      导读:最近,有不少网友在我们沪律网房产纠纷栏目提问一些关于房屋过户的问题,其中包括按揭过户,继承过户,房屋买卖过户等相关内容,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一系列关于房产过户的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一:父母现有的房屋怎么过户到儿女的名下?

      答:父母要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可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

      房产赠与过户手续:

      1、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赠与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问题二:按揭房如何办理过户?

      答:正在按揭的房产,不论是转让还是赠与,都是不能直接办理转名手续的。只有将贷款还清注销抵押后才能过户。如果自己无法筹足钱归还贷款,可以通过担保公司融资,转让时再次办理二手楼按揭手续即可。(具体步骤是与担保公司签订合同,由担保公司出资还清贷款,赎出房地产证,同时签订转让合同并选择一家银行办理二手楼按揭贷款,过户后银行将贷款划给担保公司,你需要给付手续费给担保公司)。

      问题三:无房产证的单位房过户手续。

      答:如果该单位手续齐全,两证都有,而且在大证上面有详细的每套房子的情况,那么可以先采取分证的方式,把在大证下面的名字单独立为独户,这个在当地房交所就可以办理,等分证以后,该房业主可以凭借新分下来的证进行正常过户。

      如果该单位的房子只有大证,没有独立的房产证,这样很难办理过户手续的。如果在交易前不知道该单位的房子存在不能过户问题,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问题四:卖房人已经过户但户口迟迟不迁出。

      答:一般遇到这样的问题,应与对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后再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七章对违约责任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