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3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农村房产登记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6 ℃

  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房产登记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何种情形应当申办注销产权登记?

房地产登记的有关规定

农村房产登记内容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