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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6 ℃


  我们都知道,小产权房现在已经被彻底否定了,但我想请教一下:如果农村里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起“商品房”(暂且这么称呼),然后把房子只卖给本村人,这样算不算是违反法规的?

  律师:

  1、村居住宅、宅基地一般只能在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内流转,你们家是该村居的人,法律上允许的。

  2、你们的房子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应该符合城乡规划,如果符合建设程序,且没有卖给外边的人,是可以办理合法产权。所以,不能断定没有产权。

  3、小产权是指这类房子卖给了村外的人,他们得不到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件。有时候村镇给他们的证件,那是无效的。有的直接就是一纸合同。

  4、如果你们的房子是集体建设用地,符合用地规划。你们未经批准建设了,是违法建设。如果你们补办规划手续,则就不是违法法规了。所以,不必担心,应该可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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