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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示保障房申请 市民可监督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3 ℃

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获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受理已于3月5日结束,全市共受理申请8148份,初审合格的申请为7857份。目前,这些合格的申请家庭及单身居民的信息已在住宅建设局的网站上公布出来,市民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对公示出来的申请人进行监督。


  此次深圳共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8148份,其中福田区2788份、罗湖区2160份、盐田区216份、南山区1538份、宝安区692份、龙岗区665份、光明新区63份、坪山新区26份,初审合格的共7857份。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市住宅建设局对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以及单身居民的基本情况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0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在公示期间,如申请家庭及单身居民发现公示的信息与自己的实际情况不符,可在公示期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申请信息校核、更正,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申请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区建设(住宅)局(含新区城建局)举报、投诉。为了便于调查核实,住宅建设局鼓励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住宅建设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而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申请终审合格但仍未购租的申请家庭及单身居民,可在房源公布后按通知要求申请核准购租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及单身居民基本情况将另行公示。

  2010年度,深圳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建筑面积280万平方米。针对桃源村三期等暴露的经适房审查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今年深圳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记者/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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