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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经适房造假者违规近“零成本”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0 ℃

3月28日刊登《经适房“新政”首次揪出“李鬼”》,披露硚口区查出30余个经适房摇中者造假,取消购房资格。连日来,许多读者致电本报表示,仅仅取消购房资格,处罚太轻。

  硚口区今年复查600名经适房摇中者申请资格,发现30多个“李鬼”。这些“李鬼”中,有的家里拥有几套住宅,还通过造假骗购经适房。

 造假者毫无顾忌“浑水摸鱼”,严重扰乱了经适房正常销售管理工作。据了解,硚口区去年12月份和其他几个区同期摇出经适房“准房主”,但由于有这30多入造假,带来大量复核劳动量,使该区其他“准房主”拖了3个月没能选房,而其他区早已完成相关工作。


 据了解,修订后的《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其第四十九条规定:变造、伪造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材料的,区房管部门取消购房入的购房资格,对已购住房予以收回。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召开的2010年全市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孙亚表示,造假骗购经适房,这种恶意行为被发现后仅仅取消购房资格,处罚太轻。管理部门要研究办法,让这些不法分子不敢再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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