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签订的购房合同,但我购房首付款只给付了一部分,约定年底再支付部分,然后去交易过户,余款是贷款给付,现在不想房子了,钱能要求退还吗?
需要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履行,如果是你的原因不想购房,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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