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因家务纠纷于2001年离婚,后来为了孩子,在朋友的说合下,又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不久前,我丈夫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我公婆称,我未办理复婚手续,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丈夫遗产。请问他们这样说对吗?读者:李女士
李女士: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律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即便是离婚后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
所谓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我国继承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
首先,纠正一个概念,代位继承人是指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其次,代位继承人只要求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可,而不要求是父母子女等;
再次,遗赠抚养协议的扶养人跟代位继承人没有必然联系;
最后,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针对问题
1.代位继承人显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2.代位继承人当然可以成为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扶养人!
为继承公证需要大量的材料和证据,所以当事人所出具证据的判断和核查是继承公证的重点也是难点。核实取证一般有以下几步工作:第一是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并进行笔录。询问重点在当事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身份以及被继承人的身份。重点询问是否立有遗嘱,是否存在特殊情况等。第二是证人调查和进行笔录,通过询问证人核实与当事人谈话内容的真实性。第三是查验材料性证据,包括死亡证明、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其他继承人...
因为遗嘱是生前对财产作出安排并于死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并不影响生前对于该财产的处分。
公证员接待了这样一位老人。在了解到该名老人丧偶多年,膝下只有一名已经成年的孩子时,公证员询问老人是否有公证的必要。因为,只有一名孩子不会存在遗产纠纷的问题,公证遗嘱也略显多余。
老人回答道,他打算近日与照顾自己的保姆结婚,而保姆在前次婚姻中育有一名未成年孩子。婚后新的妻子和新的继子都将有可能成...
房屋遗嘱公证费用
爷爷去世的时候下了遗嘱说把房子让我继承。他们说房屋继承要交公证费用,请问房屋遗嘱公证费用要多少?还有有哪些步骤要做?请帮帮忙,我这些都不懂。
解答:
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
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
为什么要遗产继承公证?
律师解答:
对遗产继承公证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谓之“继承公证”,认为是公证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二种谓之“继承权公证”,认为是公证机构根据继承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并证明继承人对死者遗产享有继承权的证明活动。涉及继承权公证较早的说法见于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遗嘱继承的时效限制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财产纠纷中,遗产继承的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争议的各方都是有亲属关系的人,大部分还是至亲。所以,即使发生争议,大部分当事人只是不满一个或几个人的行为,很少对所有的争议相关人都要求提起诉讼。但是,因为继承的财产的同一性,一个继承的案件会对所有的继承人产生影响。所以,许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如何确定被告——究竟是告自己不满的那个人还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如果起诉的话,没有列名为被告的人...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