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遗产的处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统一。个别私自处理遗产的行为,是对其他继承人的财产权的侵犯。其他继承人可以起诉,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退还遗产,回复原装或赔偿损失。然后,共有人再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分割财产。
对于个别继承人处分遗产与他人定力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定力合同后取得处分...
我在怀孕期间,丈夫遭遇车祸去世,其生前有很多财产,现在丈夫的父母要求分割遗产。请问,我腹中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马法官: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
如果胎儿...
鉴于未分割遗产共同共有理论存在如此多的瑕疵和逻辑问题,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个新理论来解决,即未分割遗产的性质属于有权利负担的无主财产。
我们从继承权和所有权的关系来进行论述。首先简化一下遗产的状态,假设遗产仅仅是以物的形态存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导致被继承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消灭,被继承人对财产的所有权归于消灭。继承人原有的潜在的继承期待权变成了现实的继承权。从继承权的概念上可以看出,继承权是...
</script> 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 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 (二)财产基础不同...
网友提问:我的丈夫不久前因病去世,我怀孕刚刚两个月。丈夫生前有一些存款,但这笔钱一直在我公婆手里。后来我提出这笔钱作为丈夫的遗产,我和腹中的孩子都应有权继承。但公婆却说我以后会再嫁,钱不能让我拿走,而孩子尚未出生,等到出生之后再决定。请问我和未出生的孩子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你作...
日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吴生、高霞夫妇生前的房产判给养子吴鸿,同时,吴鸿需支付给妹妹、养父母的养女2万元补偿费。经历了两场官司,这场遗产纷争终于尘埃落定。
孤寡老人认养一双儿女
据了解,哈市松北区吴生、高霞夫妇无儿无女,1956年10月,高霞的妹妹将出生两个月的儿子高某(后改名吴鸿)过继给吴生夫妇,吴生为高某取名为吴鸿。多年来,吴鸿与吴生夫妇以父子、母子相称,当时他们没有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收...
一、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和所需证明文件: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
继承遗产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必须提交已经100多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不管他们是否已经去世十几二十年,还需要缴纳一笔动辄过万的公证费……继承过户难,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来自各个界别的12位市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建议,落实即将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时,废除不必要的手续,简化程序。
“我们调查时发现,继承权公证不但手续...
摘要: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在进行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需要办理公证时,原本需要缴纳10万元的公证费。但从今年10月1日起,这笔费用被直接降至4.14万元。如此之大的降幅,源自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称,涉及本市的收费项目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收费标准。这其中最受消费者关注的,无疑是公证收费标准的下调。
遗产继承公证费告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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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生存空间
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根据该条之规定,继承取得之物权无需登记,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自动取得。从法律上来说,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该条规定在继承开始时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对继承物权的登记,而无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之法定前置条件,这也是公证界所不愿看到的,但这已是铁的事实。
虽然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已有几十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