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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产给小儿子,大儿子和女儿不要,也不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订立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家庭协议约定父母的房产给小儿子,大儿子和女儿不要,也不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订立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答
马建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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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这样的协议是有效的。但如果小儿子在赡养过程中,因为客观原因而无能力继续赡养,则大儿子和女儿还是要承担赡养责任的。

点赞(0) 2020-03-03
薄女士 提问于 4年 以前

家庭协议约定父母的房产给小儿子,大儿子和女儿不要,也不承担父母的赡养义务,订立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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