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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不让看孩子发生时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他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孩子有多一个人爱的情况下,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如果对方确实是有意为难你。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提起探望权纠纷案,一般多发生在孩子10周岁以下,孩子大了,腿长在他身上,想阻扰孩子...
离婚后,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怎么办?
  核心内容:探望权,在国外通称为探视权,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可以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若离婚后,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妻拒绝前夫探望孩子,违法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可以由双方的约定和法院判决的规定...
离婚儿媳:公婆可探望孙女吗?
离婚儿媳:公婆可探望孙女吗?   家住光华东街的钱女士因前公婆私自去学校探望孙女一事,双方发生争执。钱女士表示,既然她已经离婚了,公公婆婆就不应该再去探望她的孩子,打扰她本已平静的生活。据钱女士称,2003年,她和前夫协议离婚,时已7岁的女儿小玲跟随妈妈一起生活。然而离婚后,公公婆婆却隔三差五地去学校探望小玲,使得小玲对爷爷奶奶的感情有增无减,这使得钱女士感到很不安,但又不好意思加以阻止。去年8月份...
探望权的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
探望权纠纷案件执行难的几点对策
 探望权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对子女身心健康和亲情的感受以及平衡发展均有利,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子女的权利,一方配偶阻碍原配偶对子女的探望,其实是限制子女享有亲权的权利。解决探望权执行难的问题,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加大普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摸索和积累经验,探索一些新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对策之一,如果父母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可以考虑探望权受阻情况下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或...
小孩异地居住,如何保障探望权
  1、 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一方父母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实现应以子女利益为出发点。现代亲权的设立,其目的不是为了实现家长对子女人身的控制,而是实现子女对亲情的需要。同时,探望权的实现必须充分考虑子女的健康成长。   2、探望权的实现应当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见。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离婚判决...
因案而异 探视权案件须人性化执行
  近日,沙区法院执行申请人车某与被执行人贾某离婚纠纷一案,请求事项为被执行人给付车A(双方当事人的儿子)抚养费,被执行人请求行使探视权。此案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但是探视权却不能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员做工作,申请人同意让被执行人见孩子,此案执毕。   探视权案件是新类型案件,案件的执行标的是有生命的人而不是债权或者物品,《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中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都不适用探视权案件的执行。现实生活中,申...
探望权行使方式的选择
  【案情】   原告:刘X;被告:卞友X。原告诉称: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于2006年6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儿子卞文X由被告抚养,当时双方口头协商原告可每周一次及寒暑假、各节假日探望小孩。2007年原告至苏州定居生活,不能实现每周探望小孩的权利,为使小孩身心能健康成长,不影响原告与儿子的母子亲情,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原告暑假、寒假、国庆节、五一节将卞文成接到身边探望,探望时间分别为暑假8月份30天、寒假10天、国...
离婚后小孩异地居住,如何保障探望权行使?
  张某与秦某于2011年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女儿秦某琦随秦某共同生活。但离婚协议上未对张某探望权的方式、时间进行约定。后来,秦某带婚生女儿离开广东肇庆,至他省生活居住、学习,致使张某至今未能行使对女儿的探望权,故起诉至肇庆市端州区法院。   【法官解答】   1、探望权是未直接抚养一方父母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探望权的特点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探望权有哪些特点?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有权行使探望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探望权的特点:   1、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据此,探望权是婚姻法赋予&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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