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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未婚生育不尽抚养义务 老人上法庭申请转移监护权
  9岁的宁宁从小不知爸爸是谁,妈妈也从未抚养过她。前天,70岁的周彬和老伴一起,向长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将宁宁的监护权转移到自己名下。这或将成为上海首例剥夺未成年人亲生父母监护权的案件。   1978年,周彬夫妇收养了刚出生一周的阿丽。然而,阿丽在成长过程中沾染了不少坏习气,故周彬夫妇2000年时与其解除收养关系。2005年3月,阿丽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生下宁宁;当年6月,以“工作忙”...
虐童若属实 应撤销监护权
  因为不满妻子离开,男子竟多次殴打虐待3岁的亲生儿子,还将孩子遍体鳞伤的图片发上网。近日,一组虐童照片被网友大量转发,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因此介入并部署调查。记者获悉,该男子系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人,虐童事件从今年3月份开始。目前,潮南警方已找到男童并暂交由其爷爷看管,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9月23日《新快报》)   在没有找到这名男子调查清楚事件过程以前,这个事件还是显得扑朔迷离,我们甚至还...
嫂子告小叔 争夺儿子监护权
  近日,在福安市法院,围绕一名4岁男童的监护权,孩子的母亲与孩子的叔叔激烈地辩论。母亲认为,丈夫身故后,其小叔不让孩子与自己相见,侵犯了她的监护权。而叔叔则表示,嫂子曾离家出走,多方寻找无果,没有资格做孩子的监护人。最后,该院一审此案,判母亲获得小孩的监护权。   今年4月底,阮某上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的对象是其小叔杨某。她诉称,她与小山(化名)父亲于2009年同居后,于2010年7月生育了小山,之后儿子...
男子不满妻子离开虐待3岁儿子 媒体吁撤销监护权
  因为不满妻子离开,男子竟多次殴打虐待3岁的亲生儿子,还将孩子遍体鳞伤的图片发上网。近日,一组虐童照片被网友大量转发,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因此介入并部署调查。记者获悉,该男子系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人,虐童事件从今年3月份开始。目前,潮南警方已找到男童并暂交由其爷爷看管,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没有找到这名男子调查清楚事件过程以前,这个事件还是显得扑朔迷离,我们甚至还不能断定这位男子就一...
“撤销监护”是为更好行使监护权
  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讲习班暨经验交流会日前在四川召开。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多家试点未成年人保护的地区,将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个案实践工作。这意味着,对孩子监护不当的父母等监护人,将被撤销监护权。   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了多起诸如“南京饿死女童案”等监护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造成了恶劣影响。在公众感伤、愤怒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监护制度的反思。不少人呼...
弃婴父母再玩失踪 或将失掉监护权
  两岁半的木木(化名)已经在上海儿童医院住了超过两年,一直等待家人将她带回家乡。木木的亲生母亲是一起偷盗案的嫌疑人,早产生下孩子之后,偷偷从医院跑了,再也没出现。昨天,好消息传来,木木的外公从新疆赶来,终于将木木接回了家。   像木木这样滞留在医院的孩子不在少数。与此同时,遭父母虐待、监护不善的“困境儿童”案例时有见诸报端,引发社会关注。少年儿童失去正常监护之后怎么办?对于未尽监护义务...
男子病逝 姑嫂为争夺孩子监护权对簿公堂
  姑姑以受兄弟临终嘱托为由,多次拒绝将侄女交还给其母亲监护抚养,终致姑嫂对簿公堂。近日,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原告汤青女对胡某行使监护抚养的权利,被告胡晓春对此不得影响和干扰。   原来,原告汤青女与被告胡晓春之兄胡金明于2009年2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并约定婚生女儿胡某由胡金明抚养。2013年5月胡金明因病逝世后,女儿胡某即随其姑母胡晓春(被告)共同生活。就女儿胡某的监护及...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即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保护、照顾和管教)、财产监护(管理、保护)以及代理被监护人的权利。(注: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1月20日)第10条。)如果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限定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关...
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导读 设定的监督保护人叫监护人,被保护的人叫被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对监护的设立规定了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两种方式,由此设定的监护人有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也就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设立的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6、17条分别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了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
未成年人所生子女监护权问题及其他
  未成年人所生的子女该由谁监护呢?监护资格如何认定?下文将为你解答。   谁是未成年人所生子女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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