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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未成年人,家长可能失去监护权
  19岁的杨某,未婚先孕,在宿舍厕所内产女。令人痛心的是,她在女儿还未睁开眼时,就下了狠手。最终,杨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4年6个月。昨天,南京中院召开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4年南京未成年人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同时法院和妇联均明确表示,未成年人监护权问题将是今年工作的重点,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情节严重的或将被剥夺监护权。 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发布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多发 ...
剥夺监护权首案”也在追问救济体系
  1月7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一起由区民政局提起的申请撤销法定监护人监护权案件,要求撤销受害女童小玲父亲邵某、母亲王某的监护权,另行指定合适监护人。据悉,这是适用今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全国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1月8日《江南时报》)   作为相关法律实施后的全国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此案无疑将成为一个样本。10岁女童小玲被亲...
善用监护权为家暴戴上“紧箍咒”
  近日公安部、民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中列举了包括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七种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严重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举报,并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生孩子容易,要成为合格的父母却并非易事。生身父母是未成年人天经地义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爱护孩子,不仅是伦理道德,更是法律规定的...
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可撤销监护权
  监护人有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有吸毒等恶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等7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外发布。《意见》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意见,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
7种侵害未成年人情形 可撤销监护权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7种情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但3个月至1年时间内可以恢复。不过,还规定了3种情形不得恢复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如何认定?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监护人是否还具有抚养义务?父母是否还需负担子女抚养费?昨天,记者进...
如何让“剥夺监护权”新规不打折?
  最高法、民政部等四部门昨天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及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可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在让法律出面干预家长虐童事件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识的当下,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不仅回应了民意,也是对原先儿童权利救济体系缺陷的及时补...
她是否丧失了监护权
  [案情]   魏芳于1997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2005年魏芳带着儿子随同丈夫到广东打工,两个女孩留守家中,随同爷爷和奶奶在农村生活。2005年 11月14日,对李红来说是灾难日,这一天,她与丈夫和儿子所乘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丈夫和儿子在这次事故中同时丧生,她也因该次事故致残,截肢了左肢。身心均受重创的她回到家乡,与两个女儿一起同公婆共同生活。后因与公婆就巨额的车祸赔偿款分配发生纠纷,并起诉到...
南京拟规定父母严重失职或被剥夺监护权
  贵州毕节流浪儿童死在垃圾桶内、深圳石岩父亲离家出走年幼姐弟挨饿4天、南京江宁两女童饿死家中……近几年发生的未成年人受虐惨案,其实都与父母监护不力有关。   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进会,出台一系列硬招实招,全力呵护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新政1   五类孩子列入救助保护对象   南京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从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保护对象为:本市户籍、基本...
离婚妈妈争女儿监护权将前夫父母告上法庭
  夫妻离异,孩子判给父亲抚养后交由爷爷奶奶照顾。4年后,父亲因公去世,孩子的母亲便想要回自己的女儿,却遭到二位老人的反对。10月14日,记者从兰州中院获悉,原审法院一审作出宣判,女儿小娜由其母杨女士监护。宣判后,小娜的爷爷奶奶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2009年8月17日,杨女士与张先生的婚姻生活宣告结束。在3岁女儿小娜抚养权问题上,离婚协议归张先生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小娜一直是跟着自己的爷爷(老张)奶奶(...
“监护权转移”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23日,南京市政府召开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推进会,出台一系列硬招实招,全力呵护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在本次会议上传递出的信息,南京还将探索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10月24日《现代快报》)   所谓的“转移监护权”,具体说来就是对监护缺失、遭受严重伤害、留守流动缺乏关爱的未成年人,区民政局和所在街道社区要向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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