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上领导职务后被妻子怀疑与她人有染的王某,将一纸诉状交到了昭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他与妻子戚某的婚姻关系,结束了长达近4年的分居生活。 在法庭上,王某诉说着他在2003年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后,因工作关系与下属职工接触增多,妻子疑神疑鬼、捕风捉影,怀疑其与某某有不正当的关系。为此,双方争执不断,夫妻感情日益恶化,最后,王某于2005年搬出家在外居住。 妻子戚某为说明丈夫王某确实在外面与...
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人们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手续,都不用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开证明了。准备结婚的适龄男女,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双方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政局,双方共同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就可以立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顺利领到结婚证。而需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男女双方,也是只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过错赔偿限于重婚、同居等情形;
第三者、外遇并非法律概念,往往是当事人对一方思想、情感、身体被判的定义。
而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过错赔偿需同事满足下列条件:
1、一方有过错;
2、另一方因一方的过错受到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失;
3、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损害方无过错。
这里的过错是指符合婚姻法第46条过错,而通常人们所所的第三者,外遇等并不构成离婚过错,也难以获得赔偿和财产...
自家床上“捉奸”拍照证据合法有效-沪律网罗玲在自己家里捉到许某与自己丈夫通奸,并拍下照片为证。可是令她没想到的是,正当她准备拿着证据起诉丈夫离婚时,许某竟“恶人先告状”,到法院告罗玲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据该院法官介绍:“首先罗玲不是私闯他人住宅,所以,构不成刑事责任。至于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许某的其他合法权益,要看罗玲的目的、传播的范围和后果。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证明丈夫有过错,保护自己的...
张霞(化名)和建明(化名)在大学校园里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毕业后两个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十几年夫妻俩感情融洽,建明是一个很顾家的好丈夫。几年前,夫妻俩双双辞职,做起了生意。张霞经营服装生意,建明与朋友合伙创办了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经过了几年的努力,经济也稳定了下来,一家三口过了一阵很惬意的生活。谁知这样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太久,家庭生活就慢慢地发生了变化。
“去年夏天,建明就开始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婚姻法第32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很多人都知道。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还存在第三种方式,通过调解来离婚,即通过引入一个相对客观的第三者来促使离婚当事人无论在协议阶段还是在诉讼阶段实现和平分手...
导读: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
导读:调解的过程中总是能遇到一些比较尴尬棘手的问题。在跟离婚当事人进行沟通的时候,调解人员有几点是需要注意的。这几点也就是调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则。下面就让沪律网编辑带您去了解一下离婚调解中需要遵循的法则是什么:
一是“唤起旧情法”。
启发双方当事人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
二是“消除隔阂法”...
1、 调解环境。 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一般我们会约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所一般环境优雅,具有亲和力的环境,比严肃的律师事务所环境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 2、 调解语言。 调解时,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