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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离婚提虚假诉讼涉罪
  为避免妻子在离婚中平分财产,丈夫与两好友虚构了295万元的虚假债务,从而使得夫妻共同财产中“265万元股份”归丈夫个人所有。7月10日,记者获悉,经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这名进行虚假诉讼的丈夫余某,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批准逮捕。   今年53岁的余某是六安市霍山县人,多年来,余某通过在江苏、浙江等地承包食堂、办培训学校等积累了一些存款。但余某与妻子何某的关系,自结婚以来就不是很好,两人经常在不...
进行离婚调解的技巧
  进行离婚调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   1、调解协议离婚时,最好在具有亲和力的环境下进行,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   2、调解时尽量给双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尽力用亲和的语言交流。再调解中,不要对双方的是非过多发表意见,而是围绕缩小争议作努力。   3、调解时要先找出分歧的焦点,再找出双方的共同点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一定要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使双方当事人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若当...
离婚调解中的孩子问题
  抚养纠纷是一种传统的民事案件,属于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主要包括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抚育费纠纷等。这类案件由于容易定性,自由裁量权较大等特点,而往往被法官划入简单案件之列,似乎是无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相提并论的,但抚养类案件也并非是“不值一论”的,下面笔者把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关于离婚的调解协议中对的约定能否短期内变更的问题提出来,以求和大家共同探讨:   在离婚案件...
为什么离婚要经过调解?
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向和美方向发展;   二、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三、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
法全婚姻调解案例一
婚姻诊所 一位前来咨询婚姻危机的女当事人称其和丈夫结婚4年了,房子是在结婚之前买的,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而且结婚后大部分的房贷是自己支付的,但最近和他发生矛盾时,对方经常开口闭口就叫她滚出去,说房子是他的,是婚前财产,并且要求离婚,反而每次都是自己在忍耐和退让,希望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但自己也会常常想到自己的婚姻是不是真的走到了边缘,为了摆脱痛苦,前来进行婚姻危机评估。 针对这样的情...
各国关于离婚调解的规定
  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如法国、比利时、前苏联等一些国家在离婚诉讼程序一章里,专门增设了调解的条款。德国、法国等也有鼓励调解的规定。英国、加拿大、美国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法庭要考虑一切有关因素,包括调解的可能性的原则精神,并可应当事人请求任命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日本对家庭...
民政局工作人员找人顶班 错将结婚证办成了离婚证
  10月9日,从上栗县有关方面获悉,发生在上栗县民政局的“结婚证办成离婚证”一事有了处理结果:经协商,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由当地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承担赔款1.2万元。   据上栗县相关部门的人员介绍,10月8日上午,上栗县桐木镇湖塘村的曾先生和他的未婚妻来县民政局申办结婚登记,随后工作人员叫其下午来领证。由于结婚证和离婚证本子颜色相差不明显,“工作人员”错把结婚证办成了离婚证。 ...
如何查询离婚证的真假
  导读:离婚证件也有假的,你信吗?想知道如何查询离婚证的真假吗?看了下面的介绍您就知道了。   一、新版离婚证是什么颜色的?   新离婚证的封皮封底颜色均为紫红色,一改以往结婚证大红色、离婚证绿色的格调。传统观念上,人们总觉得离婚不是好事,证书颜色就是这一种观念的体现。而紫色,则体现了“新人新家美好祝福、好合好散各找幸福”的人文关怀观念。两人结婚是一种幸福,两人不适合生活在一起,离婚去寻...
弄巧成拙“离婚证”变成废纸
  “辛苦”弄来的“离婚证书”竟成了废纸一张,弄巧成拙的王某因重婚罪,近日被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29岁的王某与周某同是岫岩县农民,1996年1月,两人在红旗营子乡政府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书。2000年3月,王某与丈夫周某因感情不和,到乡政府要求离婚,经当地法律服务所调解,双方签字同意离婚,但未发放离婚证。2001年5月,王某找到乡政府工作人员要求领取离婚证,并...
民政局补发离婚证程序不合法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的行政纠纷案件,判决撤销了被告醴陵市民政局2007年11月8日为第三人谭某补办的株醴补离字010700016号离婚证,驳回了原告胡某要求被告醴陵市民政局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案例   2007年11月8日,第三人谭某持离婚申请书复印件到被告醴陵市民政局申请补发离婚证。该申请书系第三人到攸县民政局复印,不是原件。被告醴陵市民政局未进行核实、查证,仅依据第三人谭小飞的申请,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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