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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举什么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
立案举证指引
立案举证指引 一、民(商)事诉讼 (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
认定“第三者”的哪些证据是关键?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
妻子欲公证丈夫外遇短信当离婚证据 公证处拒绝
老婆欲公证老公的外遇短信?不行!如今短信公证正成为新兴公证业务。“有一位太太拿着老公的手机来找我们,说里面有老公跟第三者联络的短信,要我们公证短信作为离婚的证据。这种业务我们拒绝办理。”在昨日(14日)的广州市公证处新闻发布会上,公证处主任陈锡道告诉记者。 陈锡道解释,任何人只能公证自己的手机短信内容,“公证其他人的,即使是夫妻关系也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我们不能公证。”而且,即使是自己的手机短信,也只有买手机...
婚姻状况证明指什么?哪些机关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
  阳春三月,大地回春,正是旅游踏青的好时节。很多人举家旅游,去享受春的暖意和家庭的幸福。可是,文丽的家庭就是在一次旅游之后开始出现了问题。   文丽女士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清秀美丽,她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按约定时间她准时来到我的工作室,她说:“我的丈夫是单位一把手,他的工作能力很强,人脉广,由于工作的关系他平时的应酬很多。以前我们的日子过的虽然很苦,但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很好,恩恩爱爱,相互体贴,...
离婚中的证据取得的注意事项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   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
我国法定的离婚理由及相关证据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夫妻关系事实上已完全破裂,不能继续维持,没有恢复和好的可能,就应该准予离婚。相反,婚姻关系事实上没有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
分居可以离婚吗?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需要哪些条件
  分居有何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分居满二年的,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有什么条件?   1、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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