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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必须考虑十大问题
  导读: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下面沪律网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前必须考虑哪些问题。   1、两人之间的感情是真的已经破裂还是在赌气。   两人闹到离婚的地步就没必要再去追究导致婚姻破裂是谁的责任了,很多时候离婚夫妇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夫妻生活过得平淡了,或是审美有些疲劳了,甚至是感到夫妻之间不再有激情了,于是,对待...
离婚诉讼中法院分配夫妻债务问题
案例一 : 陈某与周某原来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做生意欠下了近十万元的债务。后两人做法院主持调解下协议离婚,只是在法院调解是双方并未提及十万元债务问题 案例一 : 陈某与周某原来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做生意欠下了近十万元的债务。后两人做法院主持调解下协议离婚,只是在法院调解是双方并未提及十万元债务问题。五年后,该院在一起陈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发现陈某和周某在协议离婚时...
遭遇婚外情,如何离婚?
  导读:婚外恋是当今社会中的一个较普遍现象,是一个十分让人头疼的家庭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铜陵市男子盛某把自己和小三的激情照存在手机上,结果被其妻子发现,其妻受到刺激, 一时想不开,上吊自杀身亡。盛某的妻子被送到医院,经医生抢救无效,于次日身亡。其妻的亲属将遗体从医院搬了回来,在盛某家摆设了灵堂,向盛某讨要说法。盛某对其妻自杀一事,后悔不已,跪在其妻的...
夫妻离婚多笔债务要求对方偿还,法院判决各还各债
  法院判决各还各债   罗丽娟(化名)和马云峰(化名)结婚二十余年,双方争执不断。罗丽娟曾起诉要求与马云峰离婚,但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重归于好,罗丽娟随即撤诉。近日,双方再次产生矛盾,还惊动了当地派出所。罗丽娟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马云峰离婚。   庭审中,马云峰称双方多年的争执让自己心灰意冷,同意离婚,但是自己因家庭生活负债20万元需要罗丽娟偿还。罗丽娟称,对于马云峰所述的债务自己并不认可也不知情...
离婚手续办理地点
  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有两种离婚的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写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达不成协议,或者怕婚后协议履行带来麻烦就去法院请求离婚,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那要去哪里办离婚手续呢?   一、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上应侧重保护非借款方
  江苏淮安的刘某夫妇起诉称,其子于某5年前借款300多万元一直未还,要求儿子与“前儿媳”赵某共同偿付。赵某认为,这是前夫与父母串通的恶意诉讼。可是,除了一张30.7万元的收条外,原告主张的其余5张共计272.2万元的借条全部被法院采信。   两名被告曾经为夫妻,原告即“借款”的出借人则是男方的父母,这难免令人生疑。尤其是,其中3张借条还没有相应的汇款凭证予以佐证,也就是说,前夫与其父母均...
如何与下落不明的人离婚?
  如何与下落不明的人离婚?  我几年前结婚,婚后我丈夫去了外地工作,刚开始还跟家里联系,偶尔也回来,可是现在已经将近两年没有跟家里有任何的联系,已经是下落不明了,我想离婚,请问我要怎么做才能离婚?  中顾网律师解答: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普通...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家庭共同债务指的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
中国婚姻法离婚法规定的登记离婚手续
  中国婚姻法离婚法规定的登记离婚手续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执行?
  (一)在执行程序中能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前配偶为被执行人?   关于这个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备受争议的问题,各地法院的做法也各有不同,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院执行局也曾支持过在执行程序中可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做法,但在本月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最高院明确了态度,坚持追加法定原则,并且未将被执行人配偶一方列入该规定可追加的范围内,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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