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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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一个在邯郸工作,一个在邢台工作,婚后一直分居两地生活,最近我们决定离婚。我们原来是在邯郸安的家,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和必需的家用电器,价值40万元。他在邢台还有一套房子和一部汽车及一家公司,价值60万元。请问,离婚时我们的这些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对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①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②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
不少人有这种顾虑,其实是一种误解。夫妻双方无论谁先提出离婚请求,根据婚姻法所规定的精神,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同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自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公正处断,决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的问题。
l离婚财产转让商标引争议 原告(被上诉人):乙(女)。
被告(上诉人):甲(男)。
被告(上诉人):某饮食管理公司。
甲乙原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开办了“某镇菜馆”,实际上由甲乙两人共同投资经营。2002年11月,乙以该菜馆名义申请了注册商标。2005年4月,“某镇菜馆”更名为“某菜馆”。2008年3月5日,甲乙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
父母双方离婚时,随着其夫妻身份的消除,原来存在于其之间的法定财产关系——婚后所得财产的共有关系也会随之而解除。但是,由于他们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自然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仍然继续存在,因此,他们还将分别与未成年子女之间产生财产关系。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的保护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更为重要。
(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
问题:
我朋友的哥哥于2006年10月结婚,2007年8月女方以南方对他不好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2007法院以无证据,情况不属实,判决不准予离婚。从宣判至今,男女方均无往来,请问律师: 1)如果事隔6个月后,女方不再起诉,且仍不到男方居住,那该怎么办呢? 2)同时男方也想摆脱这段婚姻,但女方婚前向男方索要了共计3.5万元的彩礼,男方家住农村家庭非常困难(已经开具村级证明),这3.5万元多是向亲戚借来的,所以男方离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