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1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保险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是否真的不可分割
  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如同一条铁律,但实际上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在离婚时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量。   离婚了,保险应该怎么分?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保险   1.财产险   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用或退保后的费用;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2.人身险...
离婚了 保险应该怎么分
  “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如同一条铁律,但实际上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在离婚时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量。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保险   1.财产险   ①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②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注:上述两种保险类型明显区别...
离婚财产分割的特殊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人民法院审理夫妻财产分割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地涉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在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中的财产等问题。在分割时应坚持以下处理原则:一是坚持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权益等各项原则;二是自愿协商原则;三是维护其他股东、合伙人合法权益原则;四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同时,根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离婚时房屋的处理
  对于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作了原则规定:离婚时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对共有房屋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在分割时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当今社会,由于房价过高,按揭购房已成为购房的主要方式,随之而来的按揭房屋分割成为离婚案件中的新问题。《婚姻...
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判决书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某军,男,196*年3月16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大东区东贸路**栋**室。   委托代理人:邵某忠,男,197*年1月4日出生,汉族,沈阳国富物资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址:沈阳市于洪区鸭绿江西街。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女,196*年7月2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栋**室。   委托代理人:王某元,男,197*年9月28日...
结婚后双方各奔东西 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林女士问:2009年,在我结婚了,结婚后只相处了一个月的时间,他去了美国,我去了日本留学。在留学的中途,他在美国给我在中国的家人发了一份离婚的通知书,这份通知书的内容就是要与我离婚,由于当时一些周围的情况,我选择了草草签字后走人。现在,我想跟他处理婚姻有关的财产分割问题,希望他能给我做出一份回应,请问我跟他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问题该如何解决?    【解答】   林女士,您好。您这个问题就有点复杂...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新婚姻法:房产证加名不等于离婚后能分一半房
  备受争议的“房产加名税”日前有了明确说法,财政部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法律人士建议,无论是房产证加名或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还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因此产证上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当他(...
离婚共居房屋未按份补缴房款是否仍享有居住权
  网友提问:   夫妻离婚,房屋(婚前一方单位所分,已交部分房款)判决由双方共居。办完离异手续后,该房屋因办理产权需补交房款,请问:未按份补交房款的一方还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及产权吗?   沪律网律师回复:   法院对还款有无判决?如有,可申请执行;如没有,可考虑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