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月01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前妻派卧底查账重分财产50万
离婚前丈夫将财产隐匿或转移,不少女子苦于没有证据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但上饶市信州区女子吴静却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派出 “卧底”到前夫投资的公司打工,查清了前夫隐瞒的夫妻共有财产,并将其告上法庭,近日,通过信州区法院判决,吴静要回了本应属于她的巨额财产,同时也为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处于劣势的一方打了个胜仗。   帮助丈夫创业成功后遭抛弃   “身边的人都知道他的成功离不开我的帮助,但他却得意忘形,有了钱...
军人离婚申请书范文
  军人离婚申请书范文   我们自愿离婚,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对有关问题已作出妥善处理,请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籍 贯   现在地址   工作单位   文化程度   职 业   婚姻状况   居民身份证编 号   结 婚 证字号、日期 字第 号 年 月 日   离婚原因 女子安排 财产处理 其他协议   双方申请人...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2001年王某与张某结婚。2003年,王某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某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张某有了外遇,王某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张某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王某认为其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   ■律师分析:从王某的情况看,其父母为他俩购置房屋出资是在他俩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王某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王某...
军人离婚时财产的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
  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完善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
非军人一方如何与现役军人离婚
  《》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二是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非军人只能对军人提起,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非军人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军队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
如何保卫婚内财产?
  导语:某地产大佬婚变,引起大家对婚姻财产分割的热议。相比不可量化且捉摸不定的爱情,财产则是个保卫起来更加有法可循的东西。合理地运用法律设计,最起码可以保卫住我们的婚内财产固若金汤。大腕和商贾们的婚变总免不了抢镜。这不单是因为他们作为社会名人的高人气,还有在各自领域的令人咋舌的巨额分手费以及极具杀伤力的广泛影响。鉴于爱情的玄妙,此处不探讨如何保持维持爱情化学反应的多巴胺以及羟色胺的浓度问题。...
军人离婚应注意的程序性问题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去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
婚前按揭买房归谁所有
  1、婚前按揭房的权属问题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产证,产权人为购房人一方,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由于支付首付款时间和房产证取得时间均在婚前,另一方的名字也未体现在房产证上,表明双方不存在房产约定,房产的权属在婚前已经确定了,在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属于婚前首付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后登记房产权属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形。由于房产证的取得是婚前支...
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处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