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近出台的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中,明确了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聊记录、微博等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其实早在新民诉法中加入“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后,很多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就已将微信等电子证据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日前,一中院就在审理一起离婚夫妻同他人的债务纠纷时,依据妻子一二审期间提供的微信证据,做出了终审判决。
离婚期间冒出一张借条
黄先生和妻子付女士因感情不和,打算办理离...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渡市法庭在审判实践中注重打“亲情牌”,坚持庭前走访摸情况、庭中调查找焦点、庭后调解寻良策三部曲。日前,该法庭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和债务人双双意外死亡,债权人亲属要求债务人亲属偿还生前欠款的案件。
朋友双双遭遇车祸
家住达川区渡市镇街道的甘某和罗某一直以来都是很好的朋友。甘某为了搞车辆营运,便出资购买了罗某的货车,由于甘某的资金不是很...
案例回放:杨欣与徐志都是公司白领,2009年3月登记结婚。2009年10月徐志以个人名义买了辆小轿车,用于平时上下班代步。徐志喜欢喝酒,2013年五一期间,他参加老乡聚会,酒后开车回家,途中撞了行人李强,李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定徐志醉酒驾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徐志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久,死者李强的家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以外,徐志还要再赔偿李强家属人民币32万元。徐志...
导读:近几年来,随着民间金融的发展,各地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受理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也给司法裁判带来了许多挑战,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其中一个难点。笔者就已经发生的案例对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进行粗浅的探讨。
案情:
薄某(男)与宋某(女)2001年2 月登记结婚,于2012年1月协议离婚,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所负债务由各自承担,并在某公证处对该协议进行了公证。2012年3月,韩某向法...
微信上“摇”来的男人,约定只做名义夫妻,谁想最后“假戏真做”。生下孩子后,丈夫消失了,还留下了30多万元的债务。
这么狗血的事情听起来就像是电视剧情一样,但它就发生在33岁的周红梅(化名)身上。
周红梅是安吉天子湖镇人。因为有过的感情创伤,她决定做“单身贵族”。
但2013年妹妹准备结婚,而当地有个习俗:“姐姐未嫁,妹妹不宜先婚”。为此周红梅家人开始催...
2012年5月,王某以生意投资为由,向朋友李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上载明借款人为王某。
2013 年10月,王某与妻子张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处理,所列三项共同债务,其中不含向李某借的20万元。2014年3月,李某向王某追要借款,王某以生意投资失败,20万元全部亏损,因此无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李某借款20万元。李某遂向当地法院起诉,以20万元借款系王某与前妻张某婚姻关系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离婚后,夫妻一方单独偿还房屋债务,此房屋所有权到底归谁?
李荣霞与程小东于1986年登记结婚。2007年天桥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时,因所购的天桥区某小区的房屋与开发商的诉讼尚未有结果,故未对该房产作处理。该房屋总价款为36万元,2002年首付18万元,程小东在离婚后缴纳房款18万元。该房屋面积为145平方米,如今双方均认可该房现值为85万元。现李荣霞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为夫妻共同...
2010年5月徐志平向黄小武借款10万元,李小保同意为徐志平担保,并在借条上签字,徐志平和黄小武都认识李小保。由于徐志平经营亏损,借款到期后徐志平无法归还借款,黄小武向法院起诉徐志平、李小保,判决生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黄小武申请追加李小保的妻子为被执行人,要求执行李小保夫妻共同财产。李小保的妻子对上述借款、担保等事实不知情。
【分歧】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小保的担保行为所形成的担保之债是属于...
史某承揽淮安市清河区某住宅的拆房工程。2013年9月21日,雇工尹某从拆房工地4楼平台不慎坠落后死亡。同年10月11日,在当地调解组织主持下,史某与死者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约定由史某给付赔偿款35万元。嗣后,死者家属领取赔偿款30万元,余款5万元,由史某出具借条给死者家属的委托代理人谭某(死者家属已将5万元赔偿款的权利转让给谭某)。随后,谭某持5万元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债务系史某与赵某夫妻共同债务,要求...
2009年8月22日,被告潘咏春以装修房屋资金不足为由,向原告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借款3万元,当日双方签订了《信用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借款3万元给被告潘咏春,借款期限为3年,利息按月基准利率6.3‰上浮70%计算,还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借款利息,2012年8月21日前还清借款本金。被告潘咏春还假冒丈夫黄日的签名,向原告出具了一份《家庭成员连带还款承诺书》,称黄日同意以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