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 ) 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
一、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
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一、 不动产隐匿或转移的方式以及处理对策。
1、瞒天过海,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
常见方式:当事人一是月薪在一万元以上的白领,较为丰裕的收入,决定了很多当事人的不动产不止一处。有些颇有心计的当事人,在面临离婚之前,就已经私下购买了另处不动产,而另一方却不得而知。在离婚时,购房者绝口不提另有房产的事,该房产自然也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
处理对策:由于购房手续和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
记者从我市民政部门了解到,按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遗失结婚证,仍然可办理离婚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项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
一、离婚案件中不动产分割方法的实务考察
(一)商品房分割注重出资与登记相结合原则
众所周知,商品房是买卖双方按照市场规则,平等地协商房屋的价格、质量等各要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取得的房屋。离婚审判实践中的商品房主要分为全额付清房款的房屋和按揭商品房。所以,对于离婚中商品房的分割,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确立的出资与登记想结合的方法。这主要体现在:
首先,夫妻...
1、共同财产的证据
(1)涉及不动产的证据。在我国,不动产主要是指住房。由于我国实行的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并存的二元经济模式,所以住房的管理制度也就有些不同。一般来说,城市住房大部分属于商品房,这些商品房都必须经过相应的产权登记,有权机关才会发给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书。所以,如果夫妻双方有自己共有的商品房的话,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而对于农村的住房,由于绝...
【案情】
张先生为一名专栏作家,其妻李某未外出工作,平时在家照料家务并为张某写作提供辅助工作。后张某以与李某无共同语言、夫妻无感情为由,提出离婚。李某同意张某的意见,但要求在分割财产时,有一笔张某在半年后才会收到的稿费及出版费3万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提前分配。张某以该财产为个人知识产权所孳生的财产为由,不同意分割。
【分歧】
该笔稿费及出版费为张某知识产权收益,且将在张某与李...
【基本案情】
小王与小李结婚前,小王家人给小王购置了各种家具和家用电器(发票日期为结婚前),结婚半年后,丈夫小李因刑事犯罪入狱,同时赔偿被害人10万元,法院要强制执行。
那么本案中,10万元是否要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各种家具和电器是否算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小王该如何举证?
【法律分析】
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婚姻法》第18条...
沪律网网友提问:
夫妻共同买了一套房,但是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如果还未离婚,男方就将该房子私下卖了,这钱又怎么分配?
沪律网广东黄晓芸律师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离婚,不存在财产分配的问题,除非你们双方达成合意进行约定。如果男方擅自将房屋出售,在未办理过户前,你作为共有人都可以阻止,如果房屋已经过户,则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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