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就如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情到浓时甜蜜恩爱,一旦感情破裂要离婚,可能就像仇人一样,在分割财产时,费尽心机争夺财产。《新婚姻法》的颁布,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及婚前财产的确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新婚姻法怎么区别婚前财产?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问题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为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虽然我国对于房子等不动产权属的确定以房产证登记为准,但如果房...
今年11月11日,又是一年“光棍节”。家住广州市从化区的李先生起了个大早,穿戴整齐,去接女友梁小姐。两个人手牵着手,有说有笑地走进从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打算领证结婚,以纪念在“光棍节”这一天告别了单身。由于李先生是二婚,需要证明现在是单身状态,他便向工作人员出示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却说,单凭一张离婚判决书不能证明已经离婚。
李先生急了,自己和前妻通过诉讼...
小张的父母小张带着儿子的身份证、户口本,来到公证处要求为儿子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原来,小张的父母出钱为儿子买了套房子准备结婚用,但又怕自己的孩子发生婚变,同时受传统意识的影响,以为自己现在买的房子会在孩子结婚一段时间后变成夫妻共同产,在孩子离婚的时候自己的辛苦钱会无辜的给女方一半,便来到公证处要求给儿子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目的就是想证明房子是儿子一个人的,但还不想让儿子的女朋友知道,怕影响双方...
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ô法律是否允许被告不出庭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方能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δ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
导读: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有关专家解释,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δ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利,那ô一旦日后不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步入婚姻殿堂”而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利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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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与丈夫李汉的婚姻经过14年走到了尽头,李汉两次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并分割财产,林红不服一审判决结果,认为与双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相违背,并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二审法院以林红与李汉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期间达成的离婚协议,不能成为第二次起诉离婚时的判决依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汉与林红1995年12月30日结婚...
婚前财产约定必备哪些条件?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 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 必须是合法的,不得Υ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 要采用书面形式;
4、 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具备了上述条件后,就需要准备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材料,以及了解婚前财产公证所需的费用。
[提要] 针对2001年由河北衡水中院做出的杜宋离婚判决,由于该判决将宋雅红的“红”错为“宏”、将杜双华及两个儿子的生日写错等问题,宋雅红及其律师陈旭认为该判决无效。雷明光认为,只有认定判决书是伪造的,或者当时在审理这些案件时,法官有徇私枉法的严重过错才可以裁决原判决无效。
针对2001年由河北衡水中院做出的杜宋离婚判决,由于该判决将宋雅红的“红”错为&ldqu...
结婚登记前购房和办理产证的财产认定
A、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B、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
注:该案中,接受原告(女方)的委托,一是要解除婚姻关系,二是要为原告(女方)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在办案过程中的难点是一被告(男方)坚称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二是原告(女方)当时没有工作,且儿子一直跟随被告(男方)母亲生活。后经努力,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儿子由原告(女方)抚养,被告(男方)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0)通民初字第4807号
原告张某,女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