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因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
中华人民共...
首先,要搞清楚何为股票期权
一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指的是股票期权的被授予方拥有在规定的未来某一时间或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买进本公司股票的权利。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对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有明确的定义:“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
王某霞和王某牛夫妻的婚姻有些曲折,两人曾于2014年6月26日结婚,后又于2014年7月8日协议登记离婚。离婚时他们既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共同债权债务。不过,离婚后没多久,双方又复婚了,并于2014年11月23日,在杭州市拱墅区购买了某公寓的一套房屋。2014年11月26日这处房屋登记在了王某霞、王某牛两人名下。
但没想到的是,购房后没多久,王某霞在使用这处房屋以及办理户口迁移等事情上又与王某牛产生了矛盾,双方关系继...
作者:李鹏程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理解与司法实务探讨
2001年4 月通过的婚姻法修正案中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第四十六条规定。该规定提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一规定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婚姻家庭现状,为维护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而做出的,对制裁离婚过错者,保护无过错方,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人身、精神权益,具...
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
一、离婚时怎么才能知道对方有没有转移财产?
沪律网网友提问: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婚后家庭存款都存在男方名下,女方只能提供银行开户名,身份证号,存款所在银行名字,但不知道卡号,法院能调查出男方在分居期间有否转移存款吗?
沪律网律师回答:建议先通过银行渠道获取男方卡号信息,法院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查能够查到你所需的信息。
二、离婚前如何查清对方存款?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起诉离婚单独起诉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是否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婚姻过错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该条款规定,在上述四种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
沪律网网友提问:
王某(女)与李某(男)未离婚前李某的父母相继去世,留下楼房一栋(价值5万元)未予分割,由王某李某居住,王某与李某离婚时,要求分割该房,因李某有五个兄弟姐妹,遗产未分割,法院未予处理,但王某带孩子一直居住该房。现李某五个兄弟姐妹共同协商将该房由其二姐继承,其它人放弃继承权,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现李某的二姐起诉王某腾迁,李某放弃继承权侵犯了王某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他的放弃继承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公房处理问题曾作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司法解释,主要有如下规定:
1、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