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新增加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造成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给予的法律制裁.在司法和婚姻生活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过
婚姻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新增加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造成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给予的法律制裁.在司法和婚姻生活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过错种类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
1999年3月,徐女士到人寿保险公司为4岁的儿子小强购买了一份“少儿一生幸福险”,受益人为小强;每年需交保险费900元,交费限为13年。随后,徐女士每年用自己的工资按期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费,截止到2005年3月共交纳保险费5400元。
2005年6月,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徐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儿子小强随自己生活,由自己抚养。丈夫王先生同意离婚,也同意儿子小强由徐女士抚养,但认为徐女士为儿子投保...
离婚之后,前妻再次提起分家析产的主张。此时,昔日的公婆加入诉讼,提出,前儿媳所讼争的名车等财产,是老两口出资购买。此案引发了“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之争。在一审官司落下帷幕之际,法律专家对此解读了其中的法律疑问。
案例:离婚后再提财产之诉
2007年6月6日,孟先生与赵女士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通过协议方式对婚姻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
1、对符合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
1、对符合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请求同时提出...
问:军人转业的复员费、安置费等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问:股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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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婚后出资30万元,以11岁女儿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登记。而今,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就住房的处理产生争执。我认为女儿随我生活,房子应当归我。丈夫提出女儿根本没有能力购房,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请问,夫妻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离婚时房屋产权归谁?
中律网律师: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该房屋产权属于你们的女儿,你们无权处分该房屋。一方面...
我国《》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
我国《》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夫妻共有。其实这是很不全面的。
(1)夫妻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举例来说,某男婚前有存款100万,某女有10万,这就是他们各自的婚前财产。如果该男从中拿了50万买房(购房行为无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这房子都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应该写他的名字。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写了女方的名字,我觉得可以算作“赠与”。但对于这种赠与行为,在离婚时如果男方希望追回的话,在司法实践...
一男子婚前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首付和银行按揭贷款。婚后两年办理离婚时,房屋价格已由原来的30万上涨到60万元。女方认为,除去首付和男方单独还贷部分,剩余房产价值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日前,塘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一审判决。文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周浩在塘沽区花30万元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15万元,银行按揭贷款15万元,并办理了完整的产权手续。2004年5月,周浩与陈娟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
离婚损害赔偿方面 问 题 1、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举证、索赔难。比如《》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何种情况下才
离婚损害赔偿方面
问 题
1、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举证、索赔难。比如《》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何种情况下才构成“与他人同居”法律则无明确规定。实践中很难操作。由于举证难,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