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0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的离婚房屋分割
在恋爱期间合资购房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如果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如何分割?正常来讲,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婚前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出资时没有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属,而离婚时产权方对对方出资不予认可的,法院无法保护另一方的权益,除非未登记产权的一举证证明自己的出资或当时的约定。
法律咨询:离婚时房产能否不被分割?
  法律咨询: 离婚房产房产能否不分割?以儿子的名义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并让儿子儿媳一起居住。现在儿媳与儿子离婚,提出要分割房产。张先生认为这个房子是自己出钱买的,并有购买时汇钱的单据为证。李先生问,他该怎么办才能保住属于自己的房子不被分割?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房子是以儿子的名义买的,房产权属于儿子。而当时儿子已经结婚,因此,房子属于儿子与儿媳的共同财产。
双方在离婚前签订的房屋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在离婚前签订了处理房屋及其他财产的协议,后又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离婚登记,过一段时间在诉讼离婚调解时,写明双方无财产争议。事后,一方反悔,称原协议有效,要求按原协议履行。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前一份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但是后来在法院调解书中的意思表示应该视为对前一份协议的修改,因此,双方在有法律强制力的法律文书中所明确的条款应该视为对前份协议中权利义务的修...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婚姻继承等有关问题的来问之解答
广西省岑溪县人民法院:  你院1951年1月9日法字第2号呈悉。所提问题除老债及其时效问题,因来呈未提出具体情况无从解答外,其他来问关于出嫁女的继承问题及绝产问题等,现尚在与有关机关研讨中,一俟商有结果再行函复,兹将其余关于婚姻、继承等八个问题解答于后:  (甲)关于婚姻的问题:  除现役革命军人的婚约问题应比照婚姻法第十九条办理外,一般的婚约问题,按法制委员会的解答:“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握?答:司法解释(二)第九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和变更的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其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确实有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的地方。由于离婚双方毕竟有过夫妻名分,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能还育有子女,在订立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时,除了纯粹的利益考虑外,常常会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些感情因素。所以,人民法院在确认协...
婚前财产公证首次引发官司 女方索要未婚夫房产
  在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时,张先生将一套两居室住房赠与未婚妻梁女士,后因种种原因,张先生没能和对方结婚。昨天,张先生被告上宣武法院,梁女士要求其兑现承诺。据悉,这是本市首起婚前财产公证引发的官司。   1998年1月,张先生和未婚妻梁女士签订一份赠与协议,将位于宣武区的一套两居室赠与女方,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在双方的婚前财产协议中明确认定,这套两居室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两人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作为夫...
同居时单方财产公证法院不认 共同公正才能生效
  同居期间,女方独自去做了个财产公证,哪知最终两人的感情出现危机并为分财产打官司时,法院却没有认该公证。日前,大渡口区法院判决了这样的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案。   同居六年今分手   王江与周琳原本是一对夫妻。结婚不到半年,因周想到澳门,遂提出假离婚。1999年9月,他们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无共同财产、也没有债权债务。   戏剧的是,结果周最终因种种原因未能前往澳门。之后...
中国离婚率上升 半数妻子主张“婚前财产公证”
  一项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经民政部批准的刚刚完成的“妻子名下的财产有多少”问卷调查显示:在几项主要夫妻共同财产中,除股票以丈夫和妻子名义购买的比例大约各占一半以外,丈夫名下的财产比例在不同程度上都高于妻子,结果表明,在大多数中国家庭中,丈夫的经济地位明显高于妻子。   据中广网报道,调查还显示,近年来,随着中国居民离婚率的上升和财产分割问题的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财产工...
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带哪些资料?具体费用是多少?
  一网民通过本网“52部门与市民网上对话”专题咨询司法局:婚前财产公证需带什么资料?如果双方家在外地但结婚登记在烟台,那么可否在烟台进行公证?具体费用是多少?   司法局回复如下: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