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有关部门规定: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委托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无婚姻记录证明书》,和经该律师证明当事人在其它任何地方均无婚姻关系的声明书,以及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我驻港澳机构为其工作人员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港澳社会团体为其会员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自出证之日起有效限期三个月。
看在是弟媳亲戚的情份上,钱女士将家中平日里的积蓄15万元借给了江小姐,作为帮江小姐做销售钢材流动资金度难关。谁知这笔资金借出后,就没有了归还期限。为此,钱女士只得拉下脸皮与亲戚走诉讼程序。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江小姐及丈夫对这笔15万元的债务及利息,均负有偿还义务。
2005年1月初,江小姐向钱女士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每月利息2400元,但未约定还款期限。同年5月,江小姐停止向钱女士...
有外遇是否构成重婚、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等等,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问题,其中,如何取证成为实际操作中的难点问题。 由于大多婚姻问题都涉及第三者,因此许多当事人都想知道如何证明对方有外遇,其中如何通过合法手段取证,不使自己由受害人的身份转变为“害人者”是十分关键的。 当事人一般可以通过照片、手机短信、通话记录以及周围的人作证等途径取得证据。有的当事人会跟踪对方进行拍照,但要注...
案例提要
下海经商,结果赔了个精光。面对一屁股的债务,济南平阴男子贾某想的不是积极还款,而是和自己的妻子商议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转移现有的财产,逃避还款义务。结果,这一招最后还是白忙活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贾某所欠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虽然“离婚”时夫妻约定财产归属,但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还是需要两个人一起还的。
案例回放
据了解,贾某原来是某供销社职工,...
所谓“中国式离婚”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夫妻双方身与心的背叛,当妻子发现丈夫外遇的证据,她将如何处理?1月6日,家住和平区青年大街附近、正面临感情危机的孙女士打来电话,诉说自己的难言痛楚。 起因:陌生女子的暧昧短信 一个月前,孙女士收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短信称:我和你的丈夫有长达三年的婚外情,请你成全我们。将信将疑的孙女士对此并没有理睬,可是最近她再次收到该女子的短信,将丈夫的生活习惯描写得纤...
审理合伙型联营体和个人合伙对外债务纠纷案件时,应否一并确定合伙内部各方的债务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审理合伙型联营体和个人合伙对外债务纠纷案件时应否一并确定合伙内部各方的债务份额的复函》指出: 你院(1991)桂法(经)字第23号《关于审理合伙联营体和个人合伙对外债务纠纷应否一并确定合伙内部各方的债务份...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
离婚时债务的定性及清偿问题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以下谈谈离婚后债务的定性及清偿问题,供大家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第一,个人婚前...
导读:离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双方互负的债务是可以抵销的,但破产抵销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销;二、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销,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对破产抵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