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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问题
  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我国《婚姻法》至今尚未规定全面系统的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这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调整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在我国《婚姻法》的修改已被提上日程的今天,笔者结合我国新形势下的实际,就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原则、法院确定离婚父母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离婚后未行使子女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或交往...
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国外立法普遍认为,监护人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并且推定发生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行为时监护人在管束监护人方面有过错,如监护人举证已尽监护之责则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已尽监护之责的,仅仅是减轻其责任,并非免除其责任,有些同志据此认为监护人应当是依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笔者认为他们疏忽了一点,虽然监护人在已尽监护职责时仍需承担责任,但已减轻了其部分...
监护权、继承权引发纠纷
            案例一:不抚养孩子何来保险金    2002年3月,许女士作为投保人为她的丈夫张先生在本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两全保险———分红型”,并且指定他们的儿子作为身故保险金的唯一受益人。    2004年1月20日,许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因公意外身亡,许女士于2004年2月3日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索赔申请和相应的索赔证明材料,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2004年2月11日,经过当地某律师事务所的调解,许女士...
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
  导读:关于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一般都有具体的规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本世纪初,主持订立了两个公约,即1902年《未成年人监护公约》和1905年《禁治产及类似保护措施公约》,分别对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监护法律适用作了规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还于1961年订立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机关的权限和法律适用的公约》,于1980年订立了《国际性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   从有关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立法来看...
河东检察院保障未成年人推行监护人旁听制度
  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6月1日起,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第五十六条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由以前的“可以”通知监护人到场,改变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这一规定的变化充分体现出立法机关对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视高度在不断提升,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
海南琼海:积极维护在押人员权益
海南省琼海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胡士安等三人日前拿到了去年被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4月13日,琼海市检察院监所部门干警到该市第一看守所检查工作,胡士安(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反映:他在2003年10月22日作案被抓时,琼海市公安局刑警队扣押其银行卡、现金、身份证等财物,但未开具扣押清单,一审判决书也没有提到这些财物的处理情况。该院立即着手调查,证实胡反映的问题属实,同时还查清与胡士安同案的两名在押犯...
离婚后,不承担监护责任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案情概述:  刘女士和前夫张某于1998年由法院调解离婚,10岁的儿子由前夫抚养。但离婚后,张某将儿子扔给爷爷、奶奶就不管不问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照顾孩子,张某却不让刘女士探望儿子,就连到学校见面也不允许。刘女士认为,前夫的行为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2003年刘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自己有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每星期可探视一次,每次一天。  律师点...
子女日常的花销都应算在抚养费里面吗?
  1、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孩子日常所有的花销,父母都要承担?   抚养费要用于子女的日常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现行规定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
婚内支付的抚养费 离婚时能请求增加吗?
  王梅与李明(均为化名)于1994年认识,次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李明于2014年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于第一次李明撤诉,第二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5年底,李明再次向武江法院提起离婚。期间,武江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梅与李明的两个婚生孩子均为在校学生并在学校寄宿,周末随王梅一起生活。2015年底,两个小孩曾以其母亲收入不足维持其正常的学习生活所需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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