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非婚生子女应如何准正
  一般来说,未婚生子的情侣在补办结婚手续后,他们的非婚生子女即准正了。可是对于婚外情而出生的子女,那在这样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又该如何准正?下文为您详细介绍,非婚生子女应如何准正。   1、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   一是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   指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   婚姻准正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   如,德国民法典1719条规定:“生父同生母结婚者,非婚...
同居男女分手后对非婚生子女享有探视权
  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男女双方对分手后子女探视权问题持对立意见,最终,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非婚生女享有探视权。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季某女与被告赵某男自2009年4月起,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10年5月生一女孩田田,2014年7月,二人产生感情纠纷,原告季女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赵男的同居关系。法院通过审理查明,原告季女与被告赵男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多年,但...
男婚外情得子 欲鉴定遭拒与女断关系
  来沪近二十载的台商周某与上海姑娘杜某有十年婚外情,2008年,杜某产下一子,4年后,周某要求做亲子鉴定,杜某拒绝,周某便将母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4年来母子的不当得利32万元。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驳回了周某的诉讼请求。   上世纪90年代,台商周某来沪打拼,2003年的一次朋友聚会,周某与杜某相识并迅速成为婚外情人。2008年,杜某怀有身孕,周某在生育手术相关材料上签字。2009年至2012年间,周...
未婚先孕是否犯法
  导读:未婚同居时间较长的,难免会孕育出新的生命。很多人会问:“未婚先孕是否犯法?”   一、未婚同居是否犯法   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种情况是形成了事实婚姻的,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非婚生子女户口问题
  导读: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非婚生子女现象正日益收到关注,而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问题也困扰着相关的当事人。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
咨询: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
对前夫非婚生子应否承担抚养费责
  [案情]   郭某(女)与李某于1981年结婚。婚后,郭某不能生育,李某在外与一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于1992年1月15日生育一男孩。小孩出生后和李某、郭某共同生活。2004年2月24日,李某与郭某因感情破裂,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确定小孩由李某抚养。8月13日,李某遭蛇咬,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小孩以生活费与学习费用无着落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郭某承担抚养费责任。   [争议]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郭某...
台湾民法对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规定
  根据民法第1063条的规定,无论是否有真实血缘的联络,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受胎所生的子女即推定为婚姻关系中之夫之婚生子女,称为婚生推定。若该子女事实上并非妻自夫受胎所生、与夫并无真实血缘关系,则夫妻之一方可提起婚生否认之诉(参见民事诉讼法第589、589-1条)。   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生母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而为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具有血亲关系(参见民法第1065条)。但是和生父之间因为分娩的事实并无法...
离婚时,由谁来抚养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可见,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有抚养教育非婚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抚养和教育。非婚生子女可由生母抚养,由生父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如果生母同意,非婚生子女...
亲子鉴定”并非歧视非婚生子女
  针对北京市公安局在落实“随父落户”政策过程中要求对未婚先孕者所生子女做“亲子鉴定”的内部规定,有人撰文认为公安机关将“亲子鉴定”作为认定的证据,“显然违背了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而“随意剥夺非婚生子女的‘随父落户权’”,是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南方都市报》8月25日)。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   首先,北京市公安部门要求未婚先孕者要做&...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