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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洁诉何荣华抚育费案
原告何洁,女,1989年9月23日生,汉族,住本市武昌路339弄20号。   法定代理人缪雪芬,女,1960年9月21日生,汉族,上海市钢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岗,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倪卫东,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何荣华,男,1957年12月11日生,汉族,无业,住本市霍山路643弄3号。   原告何法诉被告何荣华抚育费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徐芳芳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法定代表人缪雪芬和...
母亲遗弃儿子六年,离婚时可追偿抚养费?
【案情介绍】 山东农民李海波(男)与曾静(女)于1988年7月登记结婚,1993年12月又生育一子李洪涛。1994年12月,妻子曾静以李海波无能,没有发家致富为由,留下儿子李洪涛,独自外出打工。期间,曾静曾经给家中陆续邮寄过些许钱款。自从1998年4月后,曾静杳无音信,再未给家中邮寄过一分钱。 2004年3月,在外打工的曾静返回山东家中,以夫妻分居多年,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被告李海波亦表示同意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2001年1月,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员王某某(男)与本市某电扇厂张某(女)结婚,后生育一女儿王某。2003年8月,张某因工厂不景气而下岗。此后,双方因家庭经济问题经常争吵,并于2005年1月起开始分居,王某某从家中搬出,另外租房生活,张某与女儿王某共同生活。张某靠做家政服务所得的每月300余元收入度日,无法维持母女俩的正常生活。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
父母未离婚,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抚育费
原告:王某被告:王某某,系王某之父  案情:王某是一名刚刚被技工学校录取的中学生,已经18岁了,但因其父母王某某与妻子闹离婚,王某与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收入较少,只能负担王某一半的学杂费和生活费,另一半母亲要王某向其父要。父亲王某某每月收入较高,每月1500元左右。王某某拒不支付此费用,无奈,王某以自己原告,以其父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父支付一半的学杂费用。  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
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程序
 ①对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区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②对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
单亲妈妈更改儿子姓名 父亲拒付抚养费被起诉
只因为母亲把儿子的姓名给改了,父亲就不同意再给付抚养费,因此儿子将父亲告上法庭。近日,顺义区法院牛栏山法庭依法支持了儿子的诉讼请求。    张林的父母于1996年离婚,父母离婚后他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亲刘明每月给张林抚养费70元。1998年10月10日经法院调解,抚养费增加到每月100元。    随着原告年龄的增长,其父亲每月给付的100元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原告现在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的一半,原告再次起诉,要...
协议放弃抚养费的例外情况之我见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男女双方协议一方放弃要求另一方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时,在不损害子女的财产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
要求增加抚养费 两岁女婴告亲妈
一名两岁的女婴,在父亲的监护下,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增加抚养费。昨天,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女婴小芸的诉讼请求。 朱纲与吴春花2001年12月登记结婚,于2003年2月17日生下一女小芸。后朱纲与吴春花因感情不合,于2004年4月协议离婚,婚生女小芸由父亲抚养,吴春花用共同财产应得份额抵作了小芸的抚养费。 在朱纲与吴春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芸就患有甲状腺功能低下。父母离婚后,小...
非婚生子状告生父获3.8万抚养费
半岁多的李平(化名)在大人的怀抱中已会呀呀学语了,可因为是非婚所生,生父李某拒绝给付抚养费。在多次索讨无果的情况下,李平由其生母刘玉代理,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给付李平抚养费3.8万元。 2002年底,刘玉和李某在某单位工作时相识,不久双双坠入爱河,后刘玉怀孕并生下李平。李平出生后,刘玉和李某因感情破裂而分手。刘玉多次找李某索讨小孩抚养费,但李某均借口小孩出生系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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