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与前妻王女士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王女士所有,儿子小李由王女士自行抚养。随母生活的小李因上学及生活的需要向父亲索要抚养费,李先生则以已将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折抵抚养费为由拒付。小李遂将父亲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小李诉称:原告父母2009年4月离婚以后原告归母亲自行抚养。原告母亲的收入有限,现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由原告母亲独自承担抚养费用...
中国法院网讯 德国老爸因想把抚养费从6000欧元降低到人民币3600元,不惜将年仅5岁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亨利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今年50岁的亨利结过3次婚,第一任妻子是德国人,生了一个女儿。第二任妻子是30岁的上海人梁女士,他们也生了个女儿冰冰。2004年3月,亨利和梁女士经法院调解离婚,冰冰随母亲生活,亨利每年支付抚养费6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6.14万元。离婚一年不到,...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案情:甲现年68周岁,上有90周岁老母,下有子女,甲妻现年66周岁。甲、甲母、甲妻均系农民,无养老保险及其他固定收入。某日,甲外出时在道路上被乙所骑无牌摩托车撞伤,其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现甲起诉要求乙赔偿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甲母、甲妻)在内的各项损失。被告乙认为甲现年68周岁了,按有关规定属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本身属需人扶养之列,其已无扶养甲母、甲妻的能力,故本案中不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问题,自己无需...
近年来,涉及父母离婚后子女扶育费纠纷的案件日益增多,但在现行所有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对父母离婚后给付抚育费的内容、标准及有关保障制度方面,均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建立一套全面系统、操作性强的离婚后的子女扶育费给付制度迫在眉睫。
一、关子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给付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笔者认为,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给付方面的立法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对抚育...
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
抚养费包括费用:
《》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
丁汉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助理、二级法官,从事立案审判工作有24年,现兼任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合议庭审判长。
丁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不能影响子女。对于子女问题的处理,不仅仅涉及抚育费的给付,子女对精神需求及教育也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至于如何抚养,孩子归谁,可由双方从子女利益出发,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则由法院判决。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