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媒体咨询:一些具有风险意识的人常常会给家庭购买保险,但在夫妻离婚时家庭财产险怎样分配?本市律师黄培介绍,家庭财产险是以家庭的共有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夫妻离婚在分割时需要注意几点问题。
据介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家庭财产投保是以夫妻双方的名义投保,还是以个人名义投保,因保险标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保险金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以个人名义投保,可以要求投保的一方到保险公司办...
最高人民法院 解放军总政治部
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
2001年1月8日
依法审理涉军案件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也是审判工作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服务的重要体现;妥善解决官兵的涉法问题是部队各级党委的任务,也是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战斗力的客观需要。各级人民法院和部队各级党委应当充分认识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的重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
事件起因:
李女士与王先生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结婚后,王先生便将自己婚前贷款购买的一套房产公证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但由于两人结合时没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常因各种家庭琐事争吵。李女士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该房产,但王先生认为该房产为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房产的首付款及大部分按揭均有自己支付,李律师无权分割。
法官认为: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们结婚快两年,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买的,写的是他儿子的名字,并且由男方一个月支付1300的房贷,我们现在有一个小孩子,假若要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呢?
重庆誉博胡律师回复:
首先,房产肯定是属于男方所有,婚后的房贷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每月补偿650元以上。
其次,如果男方存在法定的过错,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面,女方可以主张多分。并且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再...
一、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的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权利救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健康和稳定。
二、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这是当代民法、亲属法中的公平原则,保护弱者原则在离婚问题...
导读:陈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多年的收入都有丈夫李某管理,但后来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分居了几年,现在陈女士患有癌症需要住院治疗,但丈夫李某拒绝提供治疗费。那么,陈女士能否要求分割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呢?下面沪律网小编将为您一一解读:
事件起因:
陈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多年的收入都有丈夫李某管理,但后来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分居了几年,现在陈女士患有癌症需要住院治疗,但丈夫李某拒绝提供治疗费。由于...
沪律网网友咨询:我2007年离的婚,因当时草率决定协议签了所以财产归男方,全部是婚后财产,现在自己想要回部分,可以吗?
广东宏尚律师事务所曾永前律师回复:一、如果对方隐瞒财产或者逼迫、欺诈你签订协议,可依法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者要求撤销协议,处理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
《婚姻法》首次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出规定。该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是损害赔偿的最基本功能。精神抚慰。则是基于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
随着婚恋观的转变,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未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最后要么结婚,要么分道扬镳。如果两人同居时不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若干年后才补办登记,最终又不幸走向离婚,那结婚前同居所获得的财产又应该如何处理呢?梅州市五华县法院近日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判补办婚姻登记的效力溯及到符合结婚条件之日。
补办登记后离婚
2006年,20岁的杨某和18岁的陈某在深圳相识相恋,下半年两人开始同居,先后育...
涧西区范女士:2012年,我结了婚。我在婚前买的15万元股票,一直被套牢。婚后,我和丈夫发现彼此性格不合,于今年3月开始商讨离婚事宜,我的股票却在那时解套了,丈夫知道后要求把股票资产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中进行分割,我不同意,认为那是我个人的婚前财产。我俩僵持了快俩月,现在我的几只股票已经升值了12万元。我想知道这些钱在离婚时是否应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河南鲁律师:股票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