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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离婚时请分清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婚姻法律师提醒,在夫妻感情破裂确实无法共同继续生活下去的需要离婚的时候,请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正确处理夫妻财产分割以及签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一、共同财产   除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及其收益;   4.除遗嘱或赠与...
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破换军婚罪的行为 类型有重婚型、同居型和通奸型,下面具体给大家介绍这几种类型:   (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
离婚案件的房产与债务分割
  婚姻是人生幸福的港湾,当两人步入婚姻殿堂时,ÿ一对夫妻都希望拥有美满和谐的婚姻。但平静海面有时也会掀起波澜,甚至卷起惊涛骇浪。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价值观的多元式分化,对现代婚姻关系形成越来越大的冲击。离婚,已经成为社会中比较普遍的现象,而婚姻中的男男女女对此也不再像以前一样讳疾忌医,遮遮掩掩,如何在离婚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笔者通过司法实...
对现役军人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法院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
离婚时夫妻共同开办的公司如何处理
  根据司法实践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夫妻共同开办的公司根据其性质股份情况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如果设立的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双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股份,双方继续经营该公司;也可以经双方同意,一方将其享有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取得转让收益,另一方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双方既不能继续共同经营该公司,也不能协商一致将一方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或因无第三人愿意受让而转让不能,则依公司法相关规定对公司...
怎样才能和现役军人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属于军婚,比较特殊,本着保护军婚的原则,夫妻离婚必须经过军人一方(也就是男方)同意才可以。一般情况下男方没有过错,女方不能提出离婚。如果离了,小孩子在哺乳期内随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案情背景】   林女士于06年在父母的压力下与现役军人方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06-08年间,两人曾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架,期间打...
离婚时转移财产方应少分财产
  【案情】   王英和张军原是一对夫妻。2003年3月,张军所在的单λ考虑到张军住房困难,作出由单λ出资为他购房的决定,张军用单λ提供的“高级干部住房待遇”40万元买了一套房屋。   但谁知,在装修期间,夫妻俩出现ì盾,随后离婚。就在张军起诉离婚前两个月,张军把房子退还给单λ,由其同在该单λ的兄弟张强承接。就这样,这套房子变到了张军兄弟的名下。王英得知此事后,起诉到法...
怎样写军人离婚申请书
  导读: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军人离婚申请书怎么写?   1.离婚申请书的概念   离婚申请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使用的统一文书。   2.离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
离婚前丈夫制造假借条转移财产
直到离婚前夕,殷女士方才知晓,丈夫手上竟然有着一堆的借条,而债主竟然大部分都是丈夫的父母和亲友。“这些债务我根本就不知情,这不是明摆着瞒着我转移财产吗?”殷女士实在不解,于是拨通了晨报法援热线。本周法援特地就该问题进行重点解读。   瞒着妻子 丈夫制造了一堆假借条   从去年开始,丈夫就一直在闹着和殷女士离婚。考虑到孩子和家庭的完整,殷女士一直没同意。“后来他干脆不回家了。”殷女士说,就在前段时间...
双方都是军人离婚的问题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和军人结婚后离婚的,必须经军人一方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你和你先生都是军人,所以他提出离婚,必须经你同意。   2、从您求助的问题看来,您得的这种疾病并不属于什么禁止结婚的疾病。所以不管他是否承认知道这种事实,   都不能以此为借口提出离婚。   3、不知道他起诉没有,如果他起诉的话。本人认为还是先主动要求和他调解,有利于定分止争。如果他不...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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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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