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李先生为朋友的一笔借款提供了担保。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一个签字却把妻子肖女士(化名)卷进了一场官司。
该笔借款到期后由于李先生的朋友无力还款,债权人在担保期限内将李先生夫妇告上法庭,要求李先生夫妇共同承担担保责任。
法庭上,对于李先生的妻子肖女士应否承担还款责任,双方争论激烈。李先生对自己应承担担保责任无异议,但其与妻子肖女士认为,该债务并非因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仅为李...
大冶人罗某和张某原是夫妻,协议离婚时,妻子张某以罗某常年在外吃喝玩乐,夜不归宿为由,要求罗某赔偿“空床费”。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经过该院调解,由罗某支付13万元给张某,双方达成协议。 罗某是金山店人,做矿产生意,与张某结婚并有了孩子,但其经常不归家,为此,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双方都想离婚。 2008年4月7日晚,张某以罗某常年在外吃喝玩乐不归家为由,写了一份由罗某赔偿其五十万元“空床...
法律承认并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债务,确认约定优于法定,但是毕竟尚未明确规定约定形成的时间、成立的要件及效力,造成司法实践中对共同债务的约定难以把握,一旦发生争议难以认定,甚至让试图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人有空可钻,从而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可实行把夫妻财产、债务约定登记或公证作为夫妻财产、债务处理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以下是小编提出解决认定和处理夫妻债务问题的建议:
1、以登记...
离婚案中对造假的证据如何应对“假”证据一般体现在财产分割方面,对于子女抚养及感情过错方面,当事人一般不会造假,无非是说说“假”话而已。因为财产分割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财产分割中,“假”的证据较为常见。
1、涉嫌假造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涉嫌“债务作假”很多体现在房产上。因为其他方面的生活开销较少,即使作假,数额也不会太大。而购房资金在大城市...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
如果要做诉讼,从取证主体来说,有两类:
1、当事人自己取证。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存款,就得举出存折。
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有时,即使事实是真实的,由于取证的手段或者程序不合法,该证据就是无效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比如,在其他私人空...
一般而言,婚前债务由婚前借贷一方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借债人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除外。因此,婚前债务一定由借贷人偿还的观念是不对的。
证人证言;是批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特点:
(1) 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不具有公开性及社会性。
因此,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虽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凡是知情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此类证...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81岁的老太太肖某替死去的丈夫要回了5.7万元债权。
个体户涂贵华因为缺乏资金周转,2005年10月写借条向肖某丈夫借了5.8万元,借条中言明每月30日之前归还借款利息600元。事后,涂贵华仅按承诺归还了1个月的利息,剩余本息没有支付。2006年2月肖某的丈夫病故,涂贵华获悉后向肖某归还了1000元借款,随后就避而不见。为此,肖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
导读: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婚外情可谓是破坏婚姻关系的头号杀手,然而许多当事人苦于没有证据,本文沪律网告诉你,婚外情注意搜集五类关键证据。具体是指哪些证据呢?另外,在婚姻调查取证中,我们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在生活中,人们时常将第三者称为“情人”、“小蜜”、“二奶”等。第三者的表现形式基本有三种:一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