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前妻刘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孩子由刘某抚养,我每月给付抚养费250元。后来我和刘某因探视孩子的问题发生争执,刘某不让我和孩子见面。我非常气愤,准备停止支付抚养费。请问我若这样做合法吗?
答:即使对方不让探视子女, 你也不能停付抚养费,给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按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给子女扶养费及给多少扶养费、在什么时候应给扶养费等情况是常见的问题,下面给您解答如下:
1、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怎么计算呢?
对这个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子女抚养费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依据指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0、父母双...
夫妻离婚时,子女跟随一方生活,也就是直接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费,那么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如何支付,有何特殊性。
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为: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
案例:徐某,女,2003年12月与杨某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5岁的儿子归母亲徐某抚养,父亲每月20号支付抚养费500元;现有住房两套双方各一套,汽车归杨某,杨某补偿徐某8万元差价。离婚登记后,杨某未按离婚协议履行财产支付。徐某多次催要,杨某拒不履行。
律师评析:本案是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双方因子女、财产而产生的纠纷。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如不支付费、不...
根据笔者多年从事民事审判经验来看,在离婚判决书中,对于承担子女“抚养费”问题,在绝大多数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往往直接表述为每月、每年或一次性支付多少“抚养费”,实际上这种表述并不科学,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因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是包含“生活费”“教育费”等多种费用的总称,相对而言比较笼统。笔者认为,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抚养...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