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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
子女抚育费用支付的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是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不妨碍子女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
  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给付能力。   [说明]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3)给付方因违...
不按协议支付子女抚养费可诉讼
  案例:徐某,女,2003年12月与杨某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5岁的儿子归母亲徐某抚养,父亲每月20号支付抚养费500元;现有住房两套双方各一套,汽车归杨某,杨某补偿徐某8万元差价。离婚登记后,杨某未按离婚协议履行财产支付。徐某多次催要,杨某拒不履行。   律师评析:本案是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双方因子女、财产而产生的纠纷。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如不支付费、不...
如何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费
  对子女的抚养,最重要的是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也就是子女的抚养费。能否解决好这个问题,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
离婚孩子抚养费用如何分担?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天价社会抚养费?
  在贫富对立以及仇富的语境下,富人超生从来都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涉“民愤”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看到,虽然各地对于富人超生的“天价社会抚养费罚单”一再开出,依然难以迎合公众的心理预期。由于富人拥有大量的经济资源,他(她)们可能比穷人更不忌惮不管是所谓的“罚款”还是“社会抚养费”,即便其为“天价”也是如此。   近日,某省人口和计划生育...
女子执意生下脑瘫儿引发抚养费官司
  沈先生和蒋小姐未作婚前检查,闪电结婚。蒋小姐明知患有双子宫双阴道的先天疾病,不顾丈夫反对,坚持生下先天畸形脑瘫儿,由此引发抚养费官司。日前,徐汇法院一审判决,沈先生应补付脑瘫儿诉前抚养费3238元,此后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至18周岁时止。   2005年4月,沈先生与比他小10岁的蒋小姐仅认识25天就登记结婚。由于未做婚检,蒋小姐怀孕后才被查出患有双子宫双阴道的生殖系统疾病,孩子是畸形的概率很大。沈先生...
名校硕士失业为由 离婚三日诉求降低抚养费被驳
  北京某著名高校硕士经法院判决离婚后第三日,以失业无收入来源为由,将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将儿子的抚养费降至 150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原告方先生诉称,他与小辉(化名,两岁)的母亲张女士于2009年7月1日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小辉由张女士抚养,方先生每月给付小辉抚养费1500元。因金融危机、本人年龄等因素的影响,原告自2008年9月11日从原单位离职,经多方努力,至今未找到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达成协议,过若干时间(如一、两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新婚姻法第三十条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用的诉讼,另一方则据原协议拒绝这种要求,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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