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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丈夫的赌债与我无关
   锦州市的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00年结婚。婚后张先生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还赌债,张先生瞒着小李向朋友王某借款10万元。最后,李女士对张先生赌博的恶习忍无可忍,与其离婚。可没过多久,朋友王某找到李女士,声称其前夫张先生在他们离婚前借了他10万元钱至今未还,并要求李女士还款。李女士告诉王某其与张先生已经离婚,让王某找张先生去要钱。王某称,钱是在李女士和张先生离婚前借的,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李...
离婚时,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具体情形如下: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
夫妻债务如何处理
  在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始终不知道的,在离婚时,对于这种债务由一方负担还是由双方共同负担是由债务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协议负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
赡养父母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清偿。” 所以,一方赡养父母欠下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徐景文诉沈炳云、付启星返还判决由离婚一方负
  【案情】   原告:徐景文。   被告:沈炳云。   被告:付启星。   沈炳云与付启星原系夫妻。在存续期间的1989年12月,沈炳云为学开汽车,由付启星出面,向徐景文借款3500元。1991年9月,沈炳云和付启星由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判决,3500元债务由沈炳云负责偿还。此后,徐景文多次向沈、付二人催要欠款,该二人互相推诿。付启星称,我与沈炳云离婚时,债务3500元,法院已判决由...
夫妻债务案例一
  由两个案例谈离婚案件中债务问题的认定与处理   当前的离婚案件审理中,涉及性质的认定和处理是一难点问题,对这一类型案件的处理也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案例一   张某与王某原是夫妻。2003年,张某与王某就夫妻财产债务问题签订了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协议约定:除共同经营的电器厂所负24万元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外,夫妻各方自己所负之债为夫妻个人债务;如有其他债务,必须经夫妻双方签字同意,方可认为是夫妻共同债...
上海家庭双方离婚了 债务仍应共同偿还
分析《》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对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
夫妻债务哪些情况下属个人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依《》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
离婚时,知识产权的财产如何分割
  1、什么是知识产权的收益?   顾名思义,知识产权的收益就是因知识产权给产权人带来的价值。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资产,因在其未投入市场时,无法衡量其价值。比如有的某作家创作的作品,在未对市场公开时,对他自己来说可能是无价的,但对别人没有任何价值;对市场公开后,会因为客户的评价,市场的波动等原因而产生相应的价格。就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言,同样无法对价值不确定的东西进行分割。所以,要对知识产权而获...
离婚,公积金怎么分割?
  1、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是提取公积金的法定理由吗?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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