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的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是指:1、存续期间...
作者:许世雄
中国法院网讯 银行起诉要求正在服刑的谭某及其前妻邹某偿还贷款,邹某以存续期间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在经济上签订了AA制协议为由,不承担偿还义务。近日,重庆市巫山县法院对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谭某偿还银行本息,被告邹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2年11月15日,原巫山县某局副局长谭某向中国建设银行巫山县支行借款4万元用于在单位购房(实际未在单位购房),并出具了与单位签订的...
我国《》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所负的债务。
比如,婚前一方借款所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为购置房屋等财物所负的债务,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夏先生辩称,李女士借钱一事他根本不知道。现在左女士患病,不会说话,他也无法核实事实,因此不同意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东城法院经审理,确认夏先生对于其前妻李女士所欠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承办此案的法官屠育说,债权人就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左女士在其与夏先生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以其个人名义向原告李先生借款,但左女士与李先生并未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
对于是否为夫妻的共同债务或者夫或妻一方的债务,是这样规定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
此种情形多表现为夫妻一方因赌博、嫖猖、吸毒等恶习或违法行为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当然,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并非为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直接发生,而是向第三人借款从事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而该第三人也不知夫妻一方借款的用途是用自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时,作为善意的第三人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形式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但无论如何,在夫妻内部该债务仍始终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分割财产时,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组织等出资的处理:
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
房产在哪里, 就按照当地法律处置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所以,假如是国外房产,我国法院不能对该财产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在房产所在国家的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归国再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土豪看过来,海外房产如何保护
目前,到海外置业的“土豪”越来...
网友咨询:
现在是男方有出轨行为,而且隐瞒了8年之久,这八年里他一直与一个女的有婚外情,现在他也承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如果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可不可以让他一分钱都得不到?
律师解答:
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本人认为,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