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约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点评:这是一条虽公平合理但几无任何意义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
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1、按结婚时间划分,可以分为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
2、按双方是否共识为标准,可以分为共识的个人债务和未共识的个人债务。所谓共识的个人债务,是指男女一方对另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已明知,且明确表示愿与之共同偿还的单方债务,即双方主观一致,达成共识。如男方为资助自己的弟弟结婚,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钱,女方知晓后亦表示同意和赞成,双立意见一致。所谓未共识的个人债...
(一)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认定的法律依据
1、《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司法解释所确定的推定规则: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
1、夫妻之间能否借贷?
实践中,夫妻之间财产AA制可以产生借贷,或者夫妻之间虽然实行共同财产制,但可以将婚前个人财产借给一方等情形比较容易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做出了肯定解释。“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一)夫妻之间是否共同享有债务利益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的债务存在“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之别,其区别的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要夫妻双方对该债务享有共同利益...
【案情】
2011年1月6日、1月7日,被告H公司向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六个月。时近期限,H公司等筹措还贷款项。同年7月1日,原告谢某通过其公司网银账户,将1400万元汇至H公司账户。同日,相关当事人向原告出具了一份《借据》,载明的借款人为H公司、H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及D公司。
被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于2002年2月结婚。2011年7月5日,李某与刘某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称因经济原因,致使夫妻...
一、问题的提出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夫妻一方举债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历来是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从审判实践发现,夫妻合谋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已不突出,而夫妻一方恶意举债或与亲戚朋友恶意串通虚构债务损害配偶利益的现象逐渐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雷某与李某是邻居,2012年1月16日,雷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借款理由为做生意周转之用,并出具了借条。后面经调查查明,雷某的妻子对此次借款并不知情。之后,雷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欠款,李某也未曾向雷某之妻催讨过。不久前,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以雷某与其妻子为被告。
经调查发现,雷某借得该款后,大部分用于个人购买地下六合彩。2013年9月21日,雷某因涉嫌诈骗罪主动投案。公安机关查明,2011年以来,雷某因购买...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以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有无共享债务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