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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不是?
  1、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
离婚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通常有两个:第一个是看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议。开庭时法官对于一方提供的借据,通常都会问另一方:这事儿你知道吗?法官的意图就是确认对方当时是否也有举债的意思表示。第二个标准是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比如一方擅自借钱做生意,然后用挣的钱用于双方购房或者旅游了,那这就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再具体些,那么以下几种情况则属于常见的共同债务:   1,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一、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由谁承担?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婚姻期间夫妻债务的五条法律规定及点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约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点评:这是一条虽公平合理但几无任何意义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
夫妻反复离婚结婚是否应承担共同债务?
  【案情】   被告李某与被告胡某于2006年11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被告胡某因做生意资金不足,于2009年6月1日向原告卓某借款230000元,并立借条给原告卓某收执。2009年10月13日,被告李某与被告胡某登记离婚。2010年1月28日,被告李某与广西平南县月亮湾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月亮湾城市花园》认购书,购买平南县平南镇乌江村月亮湾丽苑26座503号商品房。2010年2月4日,被告李某与被告胡某登记结婚。被告胡某于2010...
家庭债权债务处置规则
  家庭债权分为内部债权和外部债权;相应地家庭债务亦分为内部债务和对第三方所负的外部债务。目前的司法实践认可夫妻内部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此种情形在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对于外部债权和债务的处置而言,如果夫妻关系合法存续期间,则此类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即夫妻双方...
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或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后未按约偿还,债权人以已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两方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在实践中屡有发生。在这类案件中通常牵涉到对两则法律条款的理解。一是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前半部分内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二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
离婚债务怎么算
  沪律网网友咨询:   我与老公结婚多年有一个儿子,从去年开始老公经常不回家,他在外面有了外遇,从此他要么不回家,回家就是拿钱,拿不到钱就打我。我们在2003年盖了一座小别墅,当时是我向亲戚借了四万元钱,他向银行贷了八万元钱。现在我想和他离婚,但他不同意。他说假如我要离的话,我向亲戚借的四万元钱他是不会承认的。   沪律网律师回复:   别墅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为建别墅的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间的债务,离婚后要不要还
  市民彭女士:我与林某是一对“80后”小夫妻,2014年2月结的婚。个性独立的我们都不喜欢对方干涉自己,于是口头约定:结婚后,双方财产各自所有,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2014年3月底,林某以其个人做生意为由,向我借款15万元。2014年5月8日,我要求林某补写借条,林某遂亲笔书写借条一份,内容为:“兹借到彭某现金人民币拾伍万元整,借款人林某 2014.5.8”的借条,并按上手印后交给我。2014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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