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本书...
王女士和李先生在三年前就已经经法院调解离婚,但这三年来,他们却成了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的常客,李先生数次以不同案由起诉王女士,要求法院解决纠纷,而这次,李先生又来起诉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房屋的装修款。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2011年6月,王女士和李先生经法院调解离婚,因离婚时双方除共有的一套房屋外,再无其他住所可供居住,所以法院未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王...
一、这些竟然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①收入、奖金、购置财产
首先要说的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还存在期间双方的收入、奖金以及买买买所得的所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条就可以用这次事件来解释一下,男主与女主在婚姻期间,男主赚的的所有收入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女主可心安理得的享用;女主为第三者争取高收入,高福利等等行为,都只是为第三者增加福利,女主自身是无法享受的,除非结束现在的婚姻,与第三者开始法...
两名女子在老家因赌博输光家产,为了偿还巨额欠债,便结伙来京在潘家园盗窃古玩。今天朝阳警方通报,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介绍,日前潘家园某古玩城玉器店一件价值10万余元的翡翠雕件被盗。店员反映案发前一男两女曾在店中挑选玉器,3人离开后发现翡翠雕件少了一件。
民警在古玩城发现了还未离开的3名嫌疑人。其中高个女子神色慌张地把一个不大的物件塞进椅垫下,民警当场从椅垫下起获被盗的翡翠雕件。
女嫌...
【案情】
王某与朱某(女)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交往了多年。王某多次催促朱某结婚,但朱某要求王某先买房才能结婚,因为朱某知道其手上有一副其爷爷传给他的名人字画值不少钱。 经不住朱某的软磨硬泡,王某答应卖字画买新房。朱某想的是要双方先结婚才能买房,这样房子才有自己的份额。于是双方在2015年1月6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后于同年5月8日购置新房一套,但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人为王某。夫妻乔迁新居不久...
俗话说:“养儿防老,有备无患。”可谢某夫妇却因“一碗水没有端平”,引发了四个儿子拒绝尽赡养义务的闹剧。日前,区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赡养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
家住杨村乡某村的谢某夫妇现已年逾七旬,早在2003年9月,两老为考虑日后的生活,邀请亲属早早立下分家协议,将其一生积累的两幢房屋(一新一旧)和家具等财产分割给四个儿子。协议约定:新房屋一幢归老大和老二所有,老四因需建房旧...
1、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的区别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和各自所有的财产的总和。包括:
(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3)子女财产;
(4)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5)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
家庭财产涵盖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首先从家庭财产中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后再行分割。对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属于本...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高新民初字第1175号
原告彭晓红,汉族,1975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510821197504240321。 原告严思怡,汉族,2001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510124200101202924。 法定代理人彭晓红,原告严思怡之母亲。 委托代理人郭洪兵,四川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
1、一方的遗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基本案情】
张洪和杨林近三年来感情一直不和,两人多次谈过离婚一事,在最近正要诉讼离婚,张洪的爸爸死去,留下现金和房产,但是张洪家为了不让杨林分到财产,迟迟不作分割,杨林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能否分到她老公应得份额的一半呢?
【案例分析】
杨林如果有证据证明张洪应分的遗产份额,并且其公公的遗嘱没有指定张洪的份额只由张洪继承,那么杨林是应该分得她老公...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时间节点如何把握?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等均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限,当然是涵盖了整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对于重大财产的处分,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如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即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双方财产的共有关系,被侵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