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对情侣在买房还贷中产生ì盾以致分手,要求法院分割房产。近日,松江区法院判决该房屋归男方所有,贷款余额由他负责偿还,男方给付女方房屋折价款8.5万元。
案情
沈小姐与马先生原是一对恋人。他们工作、生活都在市区,2006年共同出资购买了市郊一套房屋。因双方经济收入一般,参加工作时间又不长,房价60万元中12万元首付款由两人分担,余款48万元由马先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不料,从去年底...
导读:婚前财产公证并不符合中国文化,即使是年轻人,也有很多无法接受这种方式。虽然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和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个人信托、人寿保险和法律约定(包括投资股权或房地产等)是对婚前财产的有效处理方式。同时,婚后理财仍是关键。
以案说法
28岁的W在北京CBD一外资金融企业工作,月收入7000元,是个典型的白领女性。与男...
(一)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
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两个关系的一个界定,û有实质含义。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显得有点多余了。因此就û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了,如果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感情也一直很稳定,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变迁,彼此非常尊重。且从浪漫的初恋、热恋到即将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在这些年来感情的积累,现在却要为了财产...
婚前财产是否参与遗产继承
程成据某市法院资料显示,2008年共受理因老年人再婚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为208件,2009年为456件,2010年1~11月份为833件。如此大幅上升之势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笔者收集的以下典型而有代表性的案例,或许会对你有所启示。
老人再婚,一方婚前财产并非与对方无关案例2006年3月,已经丧偶三年的凌志峰老人与刘宝兰结为夫妻。至2010年元月凌志峰老人去世,双方并δ创造多少夫妻共同财产...
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准婚姻关系破裂,发生财产共有关系的基础消灭。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解除准婚姻关系后的财产纠纷。
按照准婚姻关系财产关系的基本形式为按份共有,并且尊重当事人约定的基本立场,在准婚姻关系破裂、解除准婚姻关系之后,按照下列方法解决其财产纠纷:
1.约定各自财产分别所有的
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时对财产分别所有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发生纠纷,要按照各自...
下列情形中,财产不再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而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后用个人财产购置房屋、进行装修、购买汽车等,是一个有风险的行为,由于购买行为发生在婚后,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也发生在婚后,因此有可能将的痕迹抹煞。当审视这些新的财产所有权凭证时,会得出这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结论。因此,在动用个人财产时,务必注意保留个人财产转化的证据。
问:我与丈夫2005年10月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我所有,后我与丈夫于2006年7月。2007年1月,丈夫以感情不和为由再度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我的上述房产。请问丈夫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吗?
答:依据相关规定,一方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的延续而转化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复婚后你与你丈夫没有就房产另行约定,你丈夫再提出离婚时无权分割房产。
1、什么是 婚前财产是男女双方婚姻登记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是属于男女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于婚后男女双方取得的财产。 2、婚前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户人民共和国》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3、为避免离婚时婚前财产与混淆,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为避免离婚时婚前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淆,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进行婚前。 ...
原告赵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称有一辆大阳牌摩托车系婚后共同购置,是共同财产,但被被告私自推走。被告李某对此不予 承认,辩称根本没有此事。原告赵某除提供一张摩托车购置发票外,也未提出相关证据。故法院对原告所称有共同财产摩托车一辆的事实未能认定,当然也就无从分割。但是双方离婚半年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原告赵某发现了自己的摩托车在被告李某的弟弟处,便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