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先生和刘女士是通过相亲认识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在家人的催促下,两人步入了婚礼的殿堂。婚后不久,刘女士就怀孕了,之后生育了一个健康的儿子。儿子的到来,让刘女士把生活所有的重心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对韩先生的关心少了,与韩先生的争吵多了。这样两人在争吵中过了三年,在儿子三岁的时候,两人因性格不和,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在离婚协议中两人约定,两人名下的两套房屋(其中一套登记在韩先生名下,另一...
签合同前:验明正身 购房者在订立二手房合同前,对一些事项必须详加核实。包括:房屋的产权人是一位还是几位,是否都同意出售房屋;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和用途;房屋质量及规划情况;有无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被限制房地产权利;有无设定抵押等。 专家提醒:见不到房东,最好不买房;即使见到房东,也一定要看对方的产权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 签合同时:9大事项写清楚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
小张与小李去年结了婚,婚前,双方的父母各出资二十万元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小两口结婚的住房,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小张。结婚后,小张和小李经常为琐事争吵,婚姻感情发生破裂,小张决定起诉离婚,此时小李的父母心里面却犯起了嘀咕,一旦女婿起诉离婚,在财产分配上其资助购买的房屋的怎么办,如何分配,现房产所有人登记为小张,小李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社会生活过程中,子女结婚时能够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住房的毕竟占...
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后如何处置、分割财产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不少夫妻还为此闹上了法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许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在考虑财产这个敏感的话题,更有人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但是,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舶来品却并不符合中国文化和传统,即便是年轻人,也有很多无法接受这种方式,因为它潜在地影响了婚后的相互信任。不少曾经恩爱的恋人还因此而分手。
那么,除了婚前财产公证,还有什么方式可以既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为夫妻共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为夫妻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除婚姻法另有规定以外的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通过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婚姻法同时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
原告郑某(男)与被告陈某(女)于2001年9月结婚。2006年2月双方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陈某提出离婚,并与郑某共同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小孩由郑某抚养,陈某不承担抚养费。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归郑某所有,但必须补偿陈某八万元人民币,其他共同财产归郑某所有。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陈某回到娘家居住至今。2008年12月,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并向法...
一、离婚和离婚的基本要求 离婚,是指配偶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其基本要求有四个方面:一是在时间上,离婚只能发生于配偶双方生存期间,如有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则不存在离婚;二是在主体上,离婚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双方自己行使。即只有夫妻才能提出离婚,任何人都不能对他人的婚姻关系提出离婚主张;三是离婚的前提,应该是有合法婚姻关系存在,非法同居关系,或以欺...
离婚时,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对于这个问题,我国婚姻法有着集中规定,转载下来供朋友们参考: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些财产如何分配,必须先分清哪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