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2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房屋被夫擅自出卖 主张无效被判败诉
房屋被夫擅自出卖 主张无效被判败诉 房屋被夫擅自出卖 主张无效被判败诉一、拆迁安置  2001年4月18日,淮安市楚州区拆迁办因漕运广场建设规划需要,对该区淮城镇居民程楠与方其夫妻俩在该区东门大街共有房屋(产权证仅登记方其一人)4间进行拆除时,与程楠(当时方其不在家)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拆迁办采取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将淮城镇漕运小区2区3号楼601室期房一套补偿给程楠与方其夫妻俩。协议签...
养父母擅自处分养女动迁补偿款被判给付
养父母离婚时,擅自处分养女的动迁补偿款,成年后的养女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给付。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养母孙女士与养父周先生应每人各给付养女周小姐应享有的动迁补偿款人民币35144.50元;驳回周小姐要求享有安置房购房面积40平方米的诉讼请求。 孙女士与周先生原系夫妻关系。1990年3月领养了出生2个月的周小姐。2005年12月,周小姐与养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的房屋遇动拆迁,分得动迁补偿款合计39万余元。20...
离婚协议的效力特征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其理由: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
前夫告前妻讨房产证被驳回
为讨回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殷天豪将前妻欧晓梅告上法庭。法院查明,该房屋产权证的确登记在殷天豪名下,但是法院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驳回了殷天豪的诉讼请求。日前,长宁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去年9月,殷天豪与欧晓梅协议离婚,双方对夫妻共有的三处房产作出明确的分割协议:第一套归殷天豪、第二套归欧晓梅及女儿,第三套房屋归一家三口共有,并约定将该套房屋作出售处置,所得房款以现金分割。 ...
离婚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的效力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其理由: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
婚前产权房,婚后升值,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吗?
2002年10月,屠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15万元,随后,屠先生抵押货物从银行贷款20万元,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一年后,屠某与王某结婚,当时这套住房已升值到40万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2005年11月,屠先生和妻子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当时房子市值已达60万元。双方谈及房屋分割问题时,妻子认为,该房屋除去15万首付款及屠某第一年支付的5万元还贷款外,其余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60万-15万-5万=40万元,并要求...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离婚2年后,男子康金声将前妻告上法院,称依据离婚协议中“所有财产归自己、孩子归对方”的约定,前妻应将其名下的多处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记者昨天获悉,认为按照公平原则该协议需作限制性解释,市一中院终审驳回了康金声的起诉。   康金声与李静结婚后,育有一女。2005年7月,二人在民政部门自愿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女儿由李静抚养,康金声每月支付女儿生活、教育费1000...
离婚后也要承担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
  咨询:我借给我朋友3万元做生意,约定一年还清,但到期后他不还,我多次催要他都以种种借口推拖,最近干脆说生意失败已破产了,身无分文,还说我到法院告也白费,他已与妻子离婚了。他好象把他的一些财产转给他妻子了,请问这样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   解答:你与你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明确的,是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但要通过打官司的程序要回你那3万元钱,你朋友的偿还能力确实很重要。现在社会上确实有这样一种现...
离婚案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婚案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离婚案件是指夫妻双方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发生争议,或者虽然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争议,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住房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其中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需要提供下列证据:  1.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据。包括:(1)结婚证。结婚证丢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查婚姻登记档案后出具婚姻证明,无婚姻档案的,由单位出具婚姻关系证明。(2)事实婚证明。 ...
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