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婚姻法解释(二)》25条之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在执行中应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弄清执行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因为对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债务,其用以清偿的财产范围和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就显得尤为必要。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在农村承包经营中...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导读: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认定。处理离婚案件正确界定和确认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虽然不直接涉及对债务的清偿,但对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必须同时作出界定并予确认。那么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认定有什么知识呢?
离婚案件涉及债务问题是一个比较普通的现象,审理离婚案件对债务问题的处理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它虽然不直接涉及对债务的清偿,但对系共同债务还是个...
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与双方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一般包括:
1、男女婚前各自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
假离婚转移财产 贷款人能否申请撤销
卞某通过熟人介绍向某银行支行贷款50万元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卞某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1年。由于经营不善,卞某不但没有赢利,反而亏损不少。眼看贷款期限届满,为规避法律义务,卞某与妻子经过商议决定进行假协议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卞某原有的一套价值110万元的两室一厅的住宅归妻子所有。
贷款到期后,支行多次催卞某还款。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清偿...
近年来,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等因素引发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同时,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问题都有所涉及,也会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如何认定此协议中关于债务分割的效力,在审判实践中产生了分歧,现结合具体案例试对此进行分析。
张某(女)与王某(男)系夫妻,为维持生活经营小卖部。从2002年起张某经常去李某处提货,有时付现钱,有时赊账,截止到 2003年12月1日,共累计欠款5900...
魏先生向李先生借款3万元,由赵先生做担保。到期后,魏先生未偿还此债务,李先生将魏先生和赵先生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魏先生偿还此欠款,由赵先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期间,魏先生之妻张女士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其后,因魏先生下落不明,赵先生先清偿了该欠款,后找到魏先生前妻张女士,向其追偿。
张女士不认为此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应该清偿该欠款?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