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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二手房走了 合同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5-18 08:18: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87 ℃

  商铺租赁与二房东签订合同,二房东走了之后的合同如何认定,是否可以继续租赁这套商铺?

  问题:

  我租的铺位不是和业主签约,而是和二房东签的。签了6年,租了两年多。现在二房东“走佬”,业主要赶我走,可是我已经交了4年的租金(合同约定每两年交一次租,一次交两年),另外还有两个月的押金。业主说他已经一个月没有收到租金了。我交租给二房东跟他没关系,我必须交铺走人。我跟业主说我的装修花了很多钱,做得很靓,你至少把装修的钱退一点给我吧。他也不干,还说这个装修对他来讲没有用。我现在是亏大了,如果找新地方,装修还要花一大笔钱,租金一样要重交,还不如继续在这里租,最少可以省点装修钱。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继续租赁该商铺呢?

  律师解答:

  你和二房东签订的转租合同是依据二房东和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业主对二房东转租行为的认可。因此,你可按合同正常使用和租赁商铺是基于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二房东和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尚未终止;二是你履行了与二房东之间的转租合同义务,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来信仅明二房东“走佬”了,业主要求你交铺,但未说明业主是否已经依法与二房东解除合同。如果二房东与业主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依法解除,那么,你和二房东之间的转租合同也同时解除,业主有权要求你交回商铺。如果你想继续承租该商铺,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代二房东向业主缴纳拖欠的租金和滞纳金才行。

  附: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m2(使用面积__________m2)

  第二条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 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 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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