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限购令、网签等新政引来房产买卖纠纷
发布时间:2017-05-17 17:1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2 ℃

  楼市调控政策不断变化,给买家买房也带来无限烦恼。许多买家往往因为新出台的政策被“限”,导致与中介发生纠纷。官方回应各种纠纷对策,提示购房者购房一定要在了解各种政策之后再购买。

  新政调整 买家被“限”惹纠纷

  在过去的一年,信访咨询案件宗数同比下降了,但新的问题出来了

  如果问:过去一年里,楼市调控政策出了几轮?恐怕很多人掰着手指都答不上来,更不要说这几轮政策给买卖双方带来的具体影响了,政策风云变幻的二手楼交易市场,买家被“卡”、被“限”成了家常便饭。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获悉,过去一年里,该中心受理的投诉案件中,出现了因新政引发的买卖纠纷;而另一方面,网签实行数月后假借“自行交易”避税的行为开始“冒头”。对于前者,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的态度是积极调解,对于后者,则将展开严打。

  现象1

  政策调整引发的纠纷,个别中介公司表现“淡漠”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史小明表示,在去年102宗合同纠纷案件中,有79宗是通过监管中心调解后撤诉的。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因新政产生的买卖纠纷,一些中介公司能主动应对,如约请双方进行协调沟通,通过补充条款来处理相应问题,推进交易继续进行。但也有中介公司表现“淡漠”,只管收取自己的中介费,其它问题置之不理,导致了相应的投诉。

  如有买家之前签订了三方合同,买家向银行贷款70万元,但新政后银行信贷收紧,只批准了50万元的贷款,导致交易受阻,但中介公司在收完中介费后却表示,“你买不起房是你的事情,我们不管了。”

  ◎主管方回应中介公司有义务主动协调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史小明指出,中介公司有义务主动协调这些因新政引发的问题,买卖双方也应该基于合同,针对问题再协商。“如果能积极从中协调,不但可使交易继续进行,还可以避免买卖方的损失。”史小明表示,对于政策调整产生的交易纠纷,最好的办法是协调解决“在去年102宗合同纠纷案件中,有79宗是通过我们监管中心调解后撤诉的。”

  据史小明介绍,因新政对中介方的投诉在该中心处理的纠纷中,所占比例不大,其中两例如下:一例是同时购买单位存量公房和一套二手房,存量公房办理过户手续前遇限购政策出台,只能购买一套,买方选择购买存量公房,要求中介退回中介费;另一例是买家未及时办理交易手续,签约2个月后,遇限购政策出台,无法继续交易。

  现象2

  网签暴露新问题,中介帮忙伪造“自行交易”

  网签实行至今,自行交易的比例占到了近一半,而由中介促成的交易却不到50%.据有关人士估计,如此高比例的自行交易中,相当部分是作假。

  网签推行对如实申报交易价格起了积极作用,但运作数月后,新问题开始冒头:个别中介顶风作案,为协助买卖双方报低税,将公司促成的交易通过“自行交易”途径办理网签。

  记者调查了解到,网签后有力地遏制了通过“阴阳合同”报低价的做法。但有个别小中介公司在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为协助买卖双方报低价后,自己收完中介费后不通过自己机构办理网上交易手续,而让买卖双方去办理“自行交易”手续,买卖双方自行申请转移登记,申报交易价格,这样的交易价格也远低于实际成交价,这种行为是阴阳合同的“变种”,是网签之后冒头的一种新的避税办法。记者采访了解到,网签实行至今,自行交易的比例占到了近一半,而由中介促成的交易却不到50%.据有关人士估计,如此高比例的自行交易中,相当部分是作假。

  ◎主管方回应不实“自行交易”将被“严打”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