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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公司有哪些权限
    发布时间:2017-05-07 16:0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66 ℃

       导读:现在城市中的房子不再是以往的个人独户建筑房,而是商品类房屋,这里房屋都有一个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来对整个小区进行管理,那么用户们对物业管理方面的了解有多少呢?对物业管理公司有哪些权限是否清楚呢?

      一、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经营人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按照合同和契约行使管理权,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技术,以经济手段对物业实施统一管理,并为居住者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二、物业管理的分类

      物业管理包括对个人房屋的管理和对公共财产的管理。对个人房屋的管理称为“特约物业管理”,对公共财产的管理称为“公共物业管理”。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都要求购房人与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一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在购房人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都约定有委托事项的范围,委托事项的范围无外乎两项:(1)对购房人房屋的管理;(2)对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其中,“对购房人房屋的管理”就是特约物业管理,“对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就是公共物业管理。

      以是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标准来划分,物业管理又可分为:“前期物业管理”和“后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管理被称为“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物业管理被称为“后期物业管理”。无论是前期物业管理,还是后期物业管理,都各自包含“特约物业管理”和“公共物业管理”。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四、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以上是沪律网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权限知识,如需了解更多,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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