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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举棋难定” 先从商业地产开征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17-06-06 12:06: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7 ℃

先从商业地产开征是否合理?

  据了解,政府开征物业税的设想是,第一步对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第二步是扩大到对住宅进行征税,其中对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征税也有先后顺序。嘉博筑业机构总执行官李日强认为,此次“物业税”风声再起,又是一个“狼来了”的故事,只见其声,不见其“人”。李日强表示,对商业地产首先征收物业税更是不合理,物业税打击的是投机行为,而不应该打击投资行为,而商业地产很多都是投资行为。同时,由于一些技术层面的操作问题,目前断言物业税就要实质征收还为时尚早。但相关专家认为,物业税从商业地产开始起步,选择已经空转了数年的非一线城市进行物业税试点。商用地产在房地产市场中本来就是弱势,商业不旺,租金下降,抛售者众多,征收物业税不会大动干戈,高端住宅物业才是投资色彩最浓厚的一块。

  地产政策是否因物业税而改变?

  对于今年会否进行全国征收,财政部财科所相关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2010年不会启动物业税,最快也得等到2011年。财政部相关官员上个月也曾表示,经过6年多的试点,财税部门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房地产数据库,取消了城市房地产税,统一了内外资房产税制度。这些都是为了物业税的正式开征做准备。刘福泉认为,在中国,个人住宅只能拥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开征物业税是否意味着,购房者对其住宅是否拥有土地的永久使用权,这还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同时,现在的住宅市场存在多种类型的房产,产权性质千奇百怪,如何针对这些不同的产权房产征税依然没有明确的答案。“燃油附加税的征收经历了十年的历程,物业税征收的难度远大于燃油附加税。”刘福泉认为,要征收物业税,首先要保证中国房地产相关政策的理顺,而这些政策在十年内能否解决还需要决策层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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